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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無的十字架讀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后感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后感頭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虛無的十字架讀后感,歡迎大家分享。
虛無的十字架讀后感1
從第一次接觸到“法律”這個詞開始,無論是在課本上,電視上,還是在人們口中,幾乎所有人都告訴我們,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道德的底線,是哪怕人生走到退無可退的境地也永遠無法跨過的深淵。背德是無恥的,而違法是罪惡的。我們幾乎是不加思索地接受了這樣的觀點,奉為圭臬,從未質(zhì)疑。法律雖時有變更,但人們始終相信它會朝著公平的,維護道義的方向發(fā)展。像世間萬物一樣,法律也是無法盡善盡美的,而朝令夕改無疑與法律的本質(zhì)相違。那么法律的終點究竟在哪里?
東野圭吾在《虛無的十字架》一書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思考,討論了包括死刑的廢除,法律和道德的相悖之處,罪犯應(yīng)得的懺悔教育等問題。小說文筆細膩溫柔,情節(jié)設(shè)計巧妙,懸念迭起,作者通過人物形象的刻畫和對人物內(nèi)心感受的細致描寫,展現(xiàn)出兇殺案背后加害人家屬和遺族的心路歷程。尤其是通過對男女主角既是加害人又是受害者唯一遺族的設(shè)計,引發(fā)讀者對法律、道德、人性前所未有的深思。
死刑是否應(yīng)該廢除?
偶爾會聽到死刑廢除論的觀點,總覺得只是有些人慣于爭執(zhí),愛拿理想化的思維來做文章,卻從來沒有認真地去想過,作為被害人的遺族,兇手不能被判死刑將帶給他們多大的痛苦;而作為法律工作者,感受到死刑對法律的巨大限制又有多么的無奈。
小說中中原道正和濱岡小夜子夫婦十一年前再三向法院上訴一定要判殺死女兒愛美的兇手死刑,甚至聲稱如果不判死刑,他們也不愿再活下去。兇手最終被判了死刑,可是這絲毫不能讓他們從悲痛中走出來。小夜子在文章中寫道:“判兇手死刑只是遺族恢復(fù)情感創(chuàng)傷的起點”。直到故事的結(jié)尾,二人也沒有完全走出失去女兒的痛苦。
而死刑的局限性又實在太大,且不說冤假錯案,死刑完全是對教育感化罪犯的一種逃避方式。甚至對于罪犯來說,他們也并沒有從死刑中受到太多的懲罰,對于一些罪犯來講,與其在監(jiān)獄中度過漫長的余生,死刑可能還是一種獲得解脫的方式。就像殺害愛美的兇手蛭川和男,他阻止辯護律師再次為他上訴,理由是“太麻煩了”,他覺得死刑是他的命運,接受這樣的安排并無不妥。
小說中寫道:“死刑最大的好處就在于讓殺人兇手再也無法殺害其他人。”死刑廢除論之所以沒有被大多數(shù)人接受,主要還是因為沒有找到比死刑更好的刑罰,既能平復(fù)遺族的心理創(chuàng)傷,又能使罪犯改過自新。這也許是法律向前發(fā)展的方向之一。
法律能否完全依據(jù)道德?
道德也許是法律的起源,但法律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而變化的過程當(dāng)中不斷地受到種種因素的影響,例如社會制度和社會經(jīng)濟狀況等。法律與道德之間并非完全的包含或從屬關(guān)系,為了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法律的某些條文可能并不符合人們心目中的道德要求。
畢竟道德是人們心中的一桿秤,對于不同的情景可能會有相差甚遠的道德標準。比如說幾乎所有的道德都認為“殺人償命”,可殺人的情況實在是紛紜萬象。小說中的三起殺人案,蛭川入室盜竊殺死戶主的女兒,人人都認為應(yīng)該判死刑;做了一輩子混混的町村作造,為了善良的女婿的前程,殺害了知道當(dāng)年真相的小夜子,又聽女兒的勸告前去自首,對于他是否應(yīng)判死刑,也許不同人的說法不一;而由于年幼無知殺害自己親生孩子的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織,兩人十多年來一直生活在內(nèi)疚的折磨之中,仁科史也打算用一輩子來贖罪,而井口沙織患上精神疾病,最后打算用自殺了結(jié)自己。雖然這兩人同樣是殺害了一個無辜的生命,而且手段也不可謂不殘忍,可是一來他們當(dāng)時都是未成年人,二來他們整個余生都感到良心不安,用盡各種手段只為贖罪,也許大多數(shù)人都會認為這二人根本不應(yīng)該被判刑。就像小說給出的結(jié)局,刑警們沒有找到孩子的尸骨,二人的自首沒有成功。
都說法不容情,鐵令如山的法律事實上限制了人們對于犯罪和罪犯的大多數(shù)感情。慶幸的是,我們可以看到,如今的法律和刑罰都在日益向多樣化發(fā)展,針對不同情形的犯罪劃分得也越來越詳細。同時,可調(diào)節(jié)性與標準性的平衡,也應(yīng)該是現(xiàn)代法律的發(fā)展方向之一。
罪犯應(yīng)該得到怎樣的懺悔教育?
小說中設(shè)計了很巧妙的對比情節(jié),蛭川因搶劫殺人在監(jiān)獄里關(guān)了二十六年,可他剛被假釋出獄,就再次殺人;而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織二人雖未被關(guān)進監(jiān)獄,可他們的一生都背負著痛苦和內(nèi)疚,最終選擇自首。這似乎是對監(jiān)獄關(guān)押這種刑罰的諷刺,也讓我們進一步思考對罪犯究竟應(yīng)該施以怎樣的.懺悔教育。
對罪犯進行懺悔教育的目的,自然是讓罪犯出獄后不要再犯罪,至少不要再犯相同的罪。對于一些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認錯態(tài)度良好,是可以爭取減刑,假釋出獄的?墒菍Α罢J錯態(tài)度”的判斷主觀性實在太強,要判斷罪犯究竟是真心悔過還是為了減刑而裝模作樣更是難上加難,且完全根據(jù)人為判斷,很難讓人相信這是絕對公平的。因此懺悔教育是否能達到期望的目的,很多情況下仍然是一個未知數(shù)。
從古至今的教育都講究“因材施教”,懺悔教育也應(yīng)如此。每個人的經(jīng)歷不同、性格不同、身份地位不同、犯罪的動機也各不相同,懺悔教育應(yīng)該根據(jù)罪犯的特點為其量身定制。這樣做聽起來似乎成本太高,且為罪犯花費這樣多的資源也許會引人非議。但我們也應(yīng)該想到,假如罪犯的教育工作沒有做好,那么刑滿釋放的罪犯們將會給社會造成怎樣的危害。
小說寫道:“要求殺人兇手自我懲戒,根本是虛無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這種虛無的十字架,也必須讓兇手在監(jiān)獄中背負著!币苍S他們能夠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不為社會所容,但他們并不能深刻地明白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自己和他人的不幸!读瞬黄鸬纳w茨比》中說:“當(dāng)你想要評論某個人的時候,你只需要記住,在這個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擁有你所具備的優(yōu)勢!蓖瑯拥,罪犯們雖然對他人和社會造成傷害,但他們本身也是不幸的,或是缺乏教育或是缺乏關(guān)愛,社會也理應(yīng)對他們負責(zé)。
我想法律的終點就在于將“虛無的十字架”實體化,因為虛無的十字架是無法卸下的,只有先將罪犯們釘在十字架上,才能最終取下這層沉重的負擔(dān),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告慰受害人的遺族。
虛無的十字架讀后感2
"廢除死刑論中最強烈的意見,就是可能會因為冤假錯案造成枉死,但我的主張稍微不同。我質(zhì)疑死刑,是因為我認為死刑無法解決任何問題。假設(shè)有一起A事件,兇手被判處*刑。另有一起B(yǎng)事件,兇手也被判處了死刑。雖然是兩起完全不同的事件,遺族也不一樣,但結(jié)論都一樣,都是簡單的一句死刑。我認為,不同的事件,應(yīng)該有各種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結(jié)局。"
《虛無的十字架》是東野圭吾的一部比較出名的小說,里面描述了有一對平原夫婦(老公平原,妻子小夜子)因為他們的女兒被強盜殺死了,這對夫婦成為了遺族(死者的親屬)。他們對殺死女兒的強盜十分怨恨,一直在法庭上訴,一定要讓兇手"以死謝罪".因為兇手一直裝得悔過的樣子,法官一直不判他死刑。直到把這件案子上訴到最高法庭,兇手已經(jīng)厭倦了這種法庭上的爭吵,請求法官判他死刑,雖然知道兇手要判死刑,但是這對夫婦并不高興,因為兇手并沒有因為他所犯下的罪過而感到悔恨,而是因為厭煩才請求法官判處*刑。
后來這對夫婦因為女兒的死離婚了。幾年后,平原被警察通知他的前妻小夜子死了,在路上被人搶劫殺死了,然后他知道了小夜子離婚后幾年成為了一個作家,還在寫一本關(guān)于反對"廢除死刑"的書,認為只有兇手的死才能撫平遺族的傷口,殺人者必須償命。主人公和前妻一樣因為女兒的死想讓兇手都死,他想完成妻子的書,在訪問前妻的采訪對象途中發(fā)現(xiàn)了妻子的死不是單純的搶劫殺人,而是有一場謀殺(沒有預(yù)謀的殺人在日本不用判死刑)。
平原知道了前妻死的`原因,她的采訪對象中有一個人叫沙織,跟她說二十多年前與作為學(xué)生的初戀男友懷孕把兒子生出來殺死兒子的事,小夜子認為他們殺了人,要求沙織和她的前男友史也去自首,而史也因為當(dāng)初殺死自己的親生兒子一直背負著虛無的十字架,并拯救了他的現(xiàn)任妻子花惠(因為被男人騙財騙色懷孕并沒有錢和勇氣生活下去想自殺的女人),而花惠的父親想女兒的老公史也不因為年輕的過錯坐牢,去把得知真相的小夜子殺死了,這樣就不會有人告發(fā)女婿史也的殺子之過。
在這本書中主要描寫了殺人兇手殺人后的處境,并討論一個嚴肅的社會話題,是不是殺人犯都要判死刑,死刑是否真的能讓兇手悔過(有一部分殺人有期徒刑結(jié)束后出來還是會繼續(xù)殺人)。而且書中有一個地方:遺族一致強調(diào)判處罪犯死刑,即使最后不能判處,也一定要向法庭提出死刑的建議,要讓罪犯背負著虛無的十字架。我認為這個虛無的十字架也是這本書的中的精華,失去了親人的遺族都想讓兇手判處*刑,但其中真正的原因是想讓兇手在死刑之前一直悔恨過他曾經(jīng)殺過人,我也曾經(jīng)思考過,如果法院沒有判處兇手死刑,為什么不親手去了結(jié)兇手的生命來為親人報仇,但我看完這本書之后就知道這樣報仇并不能撫平失去親人的痛苦,只是滿足了復(fù)仇的欲望而已。(書中失去女兒的平原夫婦一直在上訴,在最高法院上訴的時候,已經(jīng)做好如果沒有判處*刑就在法院前面自焚以示抗議,即使自殺也不去殺死兇手報仇。)
書中有三件殺人事件。第一件殺人事件:平原夫婦女兒被殺,兇手在最高法院請求法官判處*刑結(jié)束;第二件殺人事件則是平原君前妻小夜子被要拯救女婿史也的老人殺死,老人的律師利用老人為了掩護女婿的罪過殺人打人情牌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第三件則是小夜子發(fā)現(xiàn)的年輕的情侶史也和沙織殺死他們的親生兒子這件二十年前的殺人事件。
在男主平原君揭開所有謎題后,發(fā)現(xiàn)史也和沙織已經(jīng)背負了二十年的虛無的十字架,史也不僅不顧拯救了他的妻子把不是他的親生兒子當(dāng)作兒子,還成為了兒科醫(yī)生去救每一個兒童,沙織因為殺子一直過得不好。
在男主揭開真相后,這對情侶一起自首,但是警察去尋找他們兒子的尸骨取證卻沒有找到,因此不得不撤銷對這對情侶的公訴,根據(jù)書中的線索我推斷:即使法院撤銷了對他們所犯下的罪過的處罰,他們的內(nèi)心也會對自己進行處罰,身上的虛無的十字架仍然不能放下,并且比死刑還要嚴重,死刑是死了就一了百了,而背負著虛無的十字架卻在接下來的人生一直生活在悔過當(dāng)中。這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殺人犯對他們的罪過而悔過才是對他們最大的處罰,而且他們?nèi)绻蠡诹俗约旱淖镞^,一定會努力重新做人去造福社會,像史也一樣,拯救他的妻子成為一個醫(yī)生去救一條又一條鮮活的生命。而且大概小夜子或者平原君把史也和沙織的兒子的尸骨偷走了,認為他們一直為所犯下的罪過而受到足夠的懲罰了,只差去自首直面自己曾經(jīng)犯下的罪過而已,只要他們?nèi)プ允,也會因為找不到尸骨而不會對他們提出公訴。
書中雖然一直強調(diào)不能廢除死刑,每一個殺人必須以死謝罪(明面上表達的意思),卻用故事來說對于不同的殺人應(yīng)該有不同的判處,可能有人會覺得:又要一致判處兇手死刑,又要對兇手有不單單于死刑的懲罰,你這不是矛盾嗎,我應(yīng)該相信哪一個才好,作者你的觀點是什么?
在我看來這正是東野圭吾這本書的精華所在,他這本書立身于一個社會熱門的話題(死刑廢除),如果他偏向于一邊,另一邊的人就不會看了。但是他把可以選擇的觀點都列出來,并用事件來向人們說明,很多人其實與殺人事件相離很遠,如果單單靠感覺和口耳相傳的故事來做出是否支持廢除死刑的決定是不科學(xué)的,因此就把幾件殺人的事件用小說展現(xiàn)出來,引發(fā)人們對死刑廢除的思考。對于讀書如果單純的欣賞是不夠的,要多加思考,可是思考那么麻煩,又有多少人能去做,而東野圭吾則把思考和閱讀聯(lián)系起來,用懸疑的筆觸調(diào)動讀者的興趣對事件的思考,這大概就是為什么東野圭吾的書能那么流行的原因吧,不單單寫得很深入人心,還能帶讀者一起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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