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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漢語中詞的兼類與活用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
內(nèi)容提要:古代漢語中的詞類轉(zhuǎn)換情況多而復雜,目前基本上大都看作“活用”。這既不符合古代漢語的語言實際,又不利于教學!凹骖悺焙汀盎钣谩辈⒋妫扔斜匾,又有可能。 關(guān)鍵詞:古代漢語 詞類轉(zhuǎn)換 兼類活用并存 古代漢語中的詞類轉(zhuǎn)換情況多而復雜,而現(xiàn)在語法界對詞的轉(zhuǎn)換的處理方法不統(tǒng)一。例如:在“(諸葛)亮身率軍攻祁山”句中,“軍”充當賓語,是“軍隊”的意思,具有名詞的語法特點,屬名詞類;在“以河內(nèi)守亞夫為將軍,軍細柳”句中,“軍”帶補語“細柳”,是“駐扎”的意思,具有動詞的語法特點,又屬動詞類,對此有人認為“‘軍’兼屬名詞、動詞兩類”,應把它作“兼類”講,不應作“活用詞”講;有人認為“‘軍細柳’的‘軍’是名詞活用為動詞,不屬兼類”。這個問題爭論的焦點在于對“兼類”和“活用”兩個概念的理解。前者認為一個詞只要兼屬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類,就屬“兼類”,不要有“活用”的說法;后者認為一個詞只要改變了本身的意義,作別類詞用,起別類詞的作用,就是“活用”,不需要有“兼類”的說法。 筆者認為,以上兩種說法都比較片面,都沒有對“兼類”和“活用”作出科學的解釋。我主張古漢語中詞的“兼類”和“活用”應二者兼而有之。 為什么要“兼類”和“活用”二者兼而有之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詞的“活用”,什么是詞的“兼類”的問題。 什么樣是詞的活用呢?從語法角度講,漢語中的每個詞,都屬于一定的類別。按本類的語法屬性去用詞叫本用,反之,叫活用。張世祿教授給“活用”這樣定義:“有些詞往往在實際的語法結(jié)構(gòu)中臨時充當別的成分,和它們經(jīng)常的用法不合的,這叫‘詞的活用’!保ā豆糯鷿h語》)廖序東教授給“活用”是這樣定義的:“如果一個詞偶爾改變本身的意義,作別類詞用,起別類詞所起的作用,這就叫詞的活用!保ā段难哉Z法分析》)這兩位教授對詞的活用下的定義都強調(diào)“臨時”或“偶爾”。這就說明詞類的活用實際是詞在語法結(jié)構(gòu)中的臨時運用,一離開結(jié)構(gòu),那種用法就不存在。詞類的活用,屬于語法學的范圍,不能算是兼類。例如:名詞,其語法特點是:可以自由用作主語、賓語;可以用作名詞謂語,但不能用作敘述句的謂語,不帶賓語;它的前面可加名詞、數(shù)量詞、形容詞,但不能加副詞!叭恕边@個詞,被用作主語、賓語、定語,是它的經(jīng)常“職務”,因此它是名詞; 至于“人”在“有狼當?shù),人立而啼。(《中山狼傳》)”,這句中的“人”,不是作主語,也不是用作賓語、定語,而是作“立”的狀語,意思是“像人似的”。這是它的臨時“職務”。這個作用和意義 ,離開了這個具體的句子,就沒有了。因此,我們只能說這個“人”是名詞作狀語,這是它臨時取得了作狀語的作用,是詞的活用,而不能說“人”是兼類詞。 什么叫詞的兼類呢?“如果一個詞經(jīng)常具備兩類詞的語法特點,那就是詞的兼類!保ā吨袑W語文教師手冊•古代漢語》243頁)從這個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詞的兼類和活用不同,活用屬臨時用為某類,兼類屬經(jīng)常用為兩類或兩類以上。詞的兼類和活用有著很大的聯(lián)系,當一種活用經(jīng);,約定俗成,就變成了兼類了。呂叔湘先生說:“語義的變化比較特殊,只是偶爾這樣用,沒有經(jīng)常化,這算是臨時‘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詞類轉(zhuǎn)變……這種活用如果經(jīng)常化了,就成了詞類轉(zhuǎn)變了!(《漢語語法分析問題》46至47頁)兼類的詞由于在實際語法結(jié)構(gòu)中多次“活用”,以至經(jīng);阉鼈兊摹白冃浴惫潭ㄏ聛恚@往往就是詞義的引申轉(zhuǎn)變,但是詞義的引申轉(zhuǎn)變和“詞類活用”畢竟不是一回事,詞義的引申轉(zhuǎn)變,是使語言中形成“同詞異義”的現(xiàn)象,產(chǎn)生大量的“多義詞”,這屬于詞匯學、詞義學范圍。“詞性活用”則是實際語法結(jié)構(gòu)中的臨時運用,一離開結(jié)構(gòu),那種用法就不存在,所以是屬于語法學的范圍。 活用可以發(fā)展為兼類,而兼類詞,當其中某一類用法在歷史中消亡了,這樣兼類詞就變成了單類詞。例如“衣”現(xiàn)在屬名詞,而在先秦,它兼屬名詞和動詞兩類!耙隆痹凇墩撜Z》、《孟子》、《荀子》、《韓非子》四部書中使用的情況如下表: 書 名 名 詞 動 詞 合 計 《論 語》 8 5 13 《孟 子》 4 9 13 《荀 子》 40 9 49 《韓非子》 50 22 72 合 計 102 45 147 這種情況不是個別的,例如“友”,在《論語》中出現(xiàn)19次,其中作名詞用7次,作動詞用12次!败姟,在《左傳》中出現(xiàn)42次,其中作名詞22次,作動詞20次。由于這些詞在現(xiàn)代漢語里都是名詞,所以當看到“乘肥馬,衣輕裘”(《論語》),“友直友諒友多聞”(《論語》),“晉軍函陵,春軍汜南”(《左傳》),就自然而然將它們看作詞類活用;而古代它們本屬兼類。我們讀秦漢時的代的古籍,深感詞類活用的情況很多,這一方面是因為古代詞類活用的確較現(xiàn)代為多,而另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古代屬兼類詞,發(fā)展到后來成了單類詞。而古代漢語語法書大部分將其視為詞活用。中學語文教材,在注釋時將兼類詞全部注釋為活用,這就使學生感到古代詞類活用很多,形成古代漢語“詞無定類”感覺。對于那些本屬兼類的詞,用今天的眼光看來屬活用的臨時義,而在古代它們屬常用義,“像夏雨雨人”的“雨”,往往容易看成是活用,其實在古代“雨”是兼類詞,名詞義、動詞義都是常用義。而教材編寫者是以今度古,這顯然是不合適的。 綜上所述,兼類和活用兩種提法并存的理由:一、只取“活用”或只取“兼類”的提法,不符合漢語語言發(fā)展的實際和規(guī)律。“兼類”不僅古代漢語中有,現(xiàn)代漢語中也有。只不過古代漢語中的“兼類”比現(xiàn)代漢語更多罷了。而我們承認現(xiàn)代漢語中的“兼類”,卻不承認古代漢語中的“兼類”,顯然是主觀臆斷,忽視了語言源和流的關(guān)系。二、只取“活用”或只取“兼類”的提法,混淆了詞匯學和詞義學與語法學的概念,因為兼類屬于詞匯學和詞義學的范疇,詞的活用屬于語法學的范疇。三、“活用”和“兼類”是互不包含的兩個定義,如果只取其一,均有不能涵蓋的部分。四、只取一種提法不利于文言文的教學。因為詞類轉(zhuǎn)換是古漢語教學的重點和難點,如果只取“活用”的提法,那么活用的詞就太多了,學生會望而生畏;如果只取“兼類”的提法,似乎造成詞無定類的感覺。 既然如此,那么怎么樣區(qū)分詞的“活用”和“兼類”呢? 一、 看其出現(xiàn)的頻率高不高。 詞的兼類和活用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前者是“偶爾”轉(zhuǎn)類,后者是“經(jīng)常”轉(zhuǎn)類。因此,兼類的詞已被人們約定俗成,有社會性,在古代漢語書面語言中,它的出現(xiàn)頻率是比較高的。如“目”字在中學文言教材中共出現(xiàn)20次,其中用作動詞的6次;“名”在中學文言教材中共出現(xiàn)37次,其中用作動詞的15次;近二分之一;“輕” 字在中學文言教材中共出現(xiàn)9次,其中用作動詞的就有6次;钣玫脑~,從整體上來說,是常見的現(xiàn)象,但就某一具體的詞來說,只是偶爾用作別類詞。例如“臣”本是名詞,在“夫破人之與破于人也,臣人之與臣于人也,豈可同日而語哉!”(《史記•蘇秦列傳》)句中的兩個“臣”不屬本用,也不是兼類,而屬活用!俺既恕保俺肌焙髱в匈e語“人”“臣人”是名詞用為使動,使人來臣;“臣于人”,有介詞結(jié)構(gòu)作補語,是被人所臣的意思。所以在古漢語中詞的轉(zhuǎn)類出現(xiàn)頻率的高低是區(qū)別兼類和活用的重要條件。 二、看辭書義項收沒收。 兼類詞由于它們經(jīng)常用作幾類詞,因此它們所兼類的幾個詞類的義項,大都被辭書列為義項。例如:“雨”“親”“枕”等兼類詞的幾個義項,在辭典中都可以查到。而活用的詞,它活用的這個義項,因其是臨時賦予的,其意思主要根據(jù)語境來確定,辭典一般都不作為一個義項列出。所以辭典中是否查到這個詞作別類詞的義項可以作為區(qū)別兼類和活用詞的主要依據(jù)和簡便方法。 三、 看是否讀破。 前人把用本義、按本音讀出的字,叫如字;用改變一個字的讀音表示其他意義或詞性的轉(zhuǎn)變的讀音,叫讀破。古代漢語中讀破,絕大多數(shù)是把原來讀為平聲或上聲的字變?yōu)槿ヂ。由于有些詞,尤其是名詞,經(jīng)常轉(zhuǎn)類為動詞,也就經(jīng)常要讀破,因此兼類詞,尤其是名詞兼屬動詞,多數(shù)是多音詞,辭書中大都把它們列為多音多義詞。例如“語”,本來是名詞,讀“yǔ”,但有時用作動詞,讀“yù”。如《鴻門宴》中“臣為韓王送沛公,沛公今事有急,亡去不義,不可不語”中的“語”就是一例。“王”當名詞用時讀wáng,當動詞用時讀wàng。名詞活用動詞,盡管也有人主張在朗讀時采用破讀的方法,但由于它們是“偶然”轉(zhuǎn)類,這類詞,字詞典都不會列為多音多義詞。因此,在轉(zhuǎn)類的詞中,凡是辭書中列為多音多義詞,都是兼類詞;但不能說,在轉(zhuǎn)類的詞中,凡是辭書中沒有列為多音多義詞,都不是兼類詞。因為有許多古書中注明的“讀破”詞由于諸種原因并沒有保留下來,辭書也無法將其注為多音多義詞。 四、 看有沒有派生詞義的能力。 兼類詞往往有固定的詞義,因此,它就具有按詞義引申規(guī)律派生新義的能力。如“履”以“踩踏”為基本義,又派生出“實行”、“執(zhí)行”等義,如“處其位而不履其事”(《禮記•表記》)中的“履”就是“實行”的意思。而活用的名詞的臨時義則沒有,也不可能有這種派生新義的能力。 綜上所述,古代漢語中詞的“兼類”和“活用”并存,不但有這個必要,也有這個可能。 參考文獻 [1]《怎樣學好古代漢語》,語文出版社,1986年版。 [2]《名詞動用和兼類動詞》,《語文教學》,19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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