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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復習教案.§第40講 正確處理公民與國家關系,正確對待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第40講 正確處理公民與國家關系,正確對待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教學目標: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我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與維護國家利益的義務及我國公民與國家的和諧統(tǒng)一的新型關系,樹立維護國家利益的觀念、權利義務統(tǒng)一的觀念、法制觀念,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參與國家的各種政治活動。
教學重點: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公民權利與義務統(tǒng)一的原則。
教學難點:絕對自由與相對自由 公民權利與義務統(tǒng)一的原則;
教學方法:談話法、講解法
教學過程:
一、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1、含義: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表達意愿的權利和自由
2、內(nèi)容: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①選舉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代表的權利。
被選舉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被選舉為國家權力機關代表或行政官員的權利。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人民代表和被選為各級人民代表或行政領導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極為莊嚴的政治權利,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xiàn)。
②選舉權獲得的法律規(guī)定。
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年限,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③我國公民選舉權享有的普遍性和廣泛性。
④選民的權利
選民,即依法享有選舉權的公民。選民對人民代表的候選人,可以投造成票,也可以投反對票,可以另選其他選民,也可以棄權;選民有權對所選代表依法實行監(jiān)督;選民還有權依照法定程序罷免那些不稱職的代表。
⑤我國人民代表的產(chǎn)生方式及選舉程序
我國人民代表的產(chǎn)生方式有兩種:區(qū)、縣級和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chǎn)生,任期3年;全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區(qū)的市,其人民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是間接選舉產(chǎn)生,代表任期5年。
實行直接選舉的程序:劃分選區(qū);選民登記;提出和確定候選人;投票與宣布選舉結(jié)果。
⑥正確認識和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參與管理國家的一項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權利。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體現(xiàn),所以要珍惜這一項政治權利。應該選舉那些政治素質(zhì)、文化素質(zhì)高,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的人作為人民代表。這樣的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行使國家權力,并代表人民參政議政。
課堂思考:如何理解行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基礎,是公民基本政治權利?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結(jié)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
①言論自由:是公民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語言形式表達和宣傳自己的各種思想見解的自由。言論自由是公民對于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各種問題,通過語言或文字的形式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國家言論自由的程度,從一個側(cè)面反映該國民主程度。當然,自由只能做法律所允許的事情,任何自由都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行使。我國公民的言論自由同樣以不危害國家、社會安寧、不損害他人的人格和尊嚴為原則。
②出版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語言形式表達和宣傳自己的各種思想見解的自由。出版自由,就是公民或社會群體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書籍、報刊、廣播、電視等出版物系統(tǒng),表達思想、意見、愿望、要求的權利。它與言論自由的區(qū)別在于它是以出版物的形式來表達思想和見解的。言論出版自由不是絕對的、不受限制的。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言論出版自由必須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正確行使。
③結(jié)社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為一定的宗旨而組織或者參加某種社會團體的自由。這是言論自由的發(fā)展和補充。所謂結(jié)社,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為一定的宗旨或目的,組織或參加某種社會團體。
④集會自由: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規(guī)定聚集在一定場所,研究大家共同關心的問題,并發(fā)表意見或舉行某種活動的自由。集會和結(jié)社都是多數(shù)人聚集在一起討論問題,表達意愿的活動,但兩者是有區(qū)別的。集會是臨時性的聚集,結(jié)社是長期性的結(jié)合,并且有固定的組織、章程和制度。
⑤游行自由: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規(guī)定持標語、旗幟等標志,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場所列隊行進,表示某種慶祝、紀念或抗議、聲討等強烈的共同意愿的自由。
⑥示威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聚集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場所,以集會、游行、靜坐等方式,表達某種抗議、義憤的情緒,并表示自己的力量和決心的自由。
注意1:我國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權利都寫入我國憲法,這說明公民行使這些權利有法律的保證。同時我國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都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行使,自由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約,自由和法律是統(tǒng)一的,法律是自由的體現(xiàn)和保證,自由要受法律的制約。也就是說,自由只能做法律允許的事情,超越法律許可的范圍,就是違法行為,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或制裁。
注意2: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
(3)監(jiān)督權
第一、對象:人民代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第二、內(nèi)容:批評與建議、申訴與控告、檢舉
批評和建議,即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缺點提出批評,對其改進工作提出建議,對于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在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才檢舉的權利。
申訴,即公民對國家機關給予的行政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停職或開除工職等)對法院的訴訟判決不服,或者受到壓抑、歧視等不公正的待遇時,有權依法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述、或訴訟,請求免除、減輕處理或予以平反,給予公正待遇。
控告,即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進行揭發(fā),舉報,要求依法處理。
3、要求:
①制定法律、法規(guī)保護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②制裁和懲罰侵犯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的行為
課堂思考1:比較權力與權利?
權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強制力量或職責范圍內(nèi)的支配力量,總是和服從聯(lián)結(jié)在一起。任何國有,都要有一定的權力,同時,也必須有一定的服從。權力分為政治權力、經(jīng)濟權力、宗教權力等。我們使用的權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強制力量。
權利是一個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賦予人們的權利和利益。權利的行使必須以法律為依據(jù),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
課堂思考2:“沒有法律的地方,就沒有自由!边@種說法有無道理?為什么?
課堂思考3:如何完善我國的監(jiān)督體系,更好地行使監(jiān)督權?
二、公民應履行維護國家利益的義務
1、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jié)
①原因:現(xiàn)代化建設的基本保證;實現(xiàn)政治和其他權利的重要保證
②要求:捍衛(wèi)主權、領土完整、政權及其統(tǒng)一、堅持民族平等團結(jié)
2、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一:維護國家安全
①包括: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機密、社會秩序;
②要求:嚴守國家秘密、配合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及時報告
第二:維護國家榮譽
①包括:尊嚴、榮譽、名譽;
②要求:民族自豪感、自尊性、自信心
第三:維護國家利益
①包括:安全、政治、經(jīng)濟等;
②要求:穩(wěn)定局面、進行斗爭
三、正確對待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1、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① 意義:正確對待權利和義務的重要原則;與侵權和腐敗作斗爭的法律武器
②包括:任何公民平等享有法定的權利與履行義務;任何公民合法權利都受法律保護;任何公民違法犯罪都受法律制裁
2、堅持公民權利與義務相統(tǒng)一的原則
(1)關系:在我國是統(tǒng)一的;不可分離;相輔相成
①權利和義務不可分,有兩層意思:一是沒有脫離義務而單獨存在的權利,也沒有可以摒棄權利而單獨承擔的義務。所謂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權益,它表現(xiàn)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做出一定的行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應的行為。所謂義務,是指公民依法應當履行的某種責任,它表現(xiàn)為負有義務的公民必須做出一定的行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為。權利和義務,作為法律關系是同時產(chǎn)生而又相對應存在的。任何人在法律上既是權利的主體,又是義務的主體,既平等地享有權利,又平等地履行義務。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或只履行義務不享有權利,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是不存在的。二是權利的實現(xiàn)要求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要滿足權利的實現(xiàn)。也就是說,公民享受權利需要條件,這個條件的實現(xiàn)要靠履行義務來創(chuàng)造,如果沒有履行義務,那么權利就失去了它存在和實現(xiàn)的基礎。
②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承的:一方面,國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的權利,使公民真正認識到自己是國家的主人,就可以激發(fā)主人翁責任感,從而調(diào)動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使公民更自覺地履行義務。另一方面,公民自覺地履行義務,必然促進我國社會主義事業(yè)的發(fā)展,反過來又為公民享有和行使各種權利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因此,不能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對立起來。
(2)要求:珍惜公民權利;自覺履行義務
3、堅持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jié)合的原則
(1)原因:在我國,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在根本上一致
(2)要求:
①在社會主義法制的軌道上行使公民權利(法律是維護國家利益的重要工具;違法不僅損害國家利益,也失去了自己的權利);
②積極履行公民義務以維護國家利益(某些具體利益有矛盾,要服從國家利益)。
針對練習:
1、實現(xiàn)社會保障制度,既有利于生產(chǎn)的發(fā)展,又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體現(xiàn)了要正確處理公民與國家的關系,必須堅持(B)
A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B 公民權利和義務相統(tǒng)一的原則
C 民主集中制原則
D 個人利益服從國家利益原則
2、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與自由,這種自由與法律的關系是(D)
A.對立的,法律限制了自由的實現(xiàn) B. 統(tǒng)一的,法律對自由沒有任何限制
C.矛盾的,有了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 D. 統(tǒng)一的,法律是自由的體現(xiàn)和保障
3、我國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權利是 (A)
A.選舉權和被選舉權B. 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示威、游行
C.政治自由權利 D. 監(jiān)督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
4、我國現(xiàn)階段實行的選舉制度是 (A)
A.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jié)合的選舉制度
B.直接選舉為主,間接選舉為輔的選舉制度
C.直接選舉為輔,間接選舉為主的選舉制度
D.多種選舉方式并存的選舉制度
5、選舉人應具備的法律資格:(B)
①必須是中國公民②要年滿18周歲;
③中國人民④他應是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6、辨析: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的公民權利越多。
參考答案:首先,從法律意義上說,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為憲法所規(guī)定,它意味著無論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如何,都享受同樣的權利,沒有特殊階層。其次,從現(xiàn)實享受權利的角度來說,這個觀點有其合理性,公民受教育程度會影響其享有權利的能力,影響其在現(xiàn)實生活中實際享有權利的范圍和程度,所以我國應該大力發(fā)展教育提高國民素質(zhì),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國民的生活水平,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觀念。
7、材料:《決定》把“尊重和保障人權”提到黨的執(zhí)政能力的高度來認識,強調(diào)在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中推動人權事業(yè)全面發(fā)展。
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進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全面發(fā)展呢?
答案:第一,要進一步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確保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的實施。要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的良好氛圍,維護憲法的權威;要加強立法監(jiān)督和執(zhí)法監(jiān)督,堅決糾正各種違憲現(xiàn)象,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的統(tǒng)一和尊嚴。第二,要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貫徹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體現(xiàn)在人們?nèi)粘5纳a(chǎn)生活中。同時,要創(chuàng)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氛圍,在全社會廣泛深入、持之以恒地開展正確人權觀和人權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得每個公民都充分認識人權的重要性和內(nèi)涵,都具有強烈的權利意識與權利觀念,在現(xiàn)實生活中能夠依法尊重他人的人權,維護自身的人權,使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在全社會得到遵行。
8、恩格斯說:“幾乎把一切權利賦予一個階級,另一個方面卻幾乎把一切義務推給另一個階級”。
馬克思說:“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
(1)馬克思、恩格斯的話是針對什么而言的?
(2)馬克思、恩格斯的話說明了什么?
答案:(1)恩格斯和馬克思是針對不同的社會歷史條件下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而言的。
(2)恩格斯是說,在剝削階級統(tǒng)治的國家里,權利和義務是分離和對立的。剝削階級在經(jīng)濟和政治上占統(tǒng)治地位,享有一切特權,把自己的義務推給廣大勞動人民。廣大勞動人民處于受剝削、受壓迫的地位,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卻被剝削階級以各種形式剝奪了。
馬克思指的是社會主義國家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由于生產(chǎn)資料公有制的建立,勞動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他們平等享有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平等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所以,它體現(xiàn)了權利與義務的統(tǒng)一。
9、有人認為,在我國,公民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公民實現(xiàn)了個人利益,就意味著國家利益得到了實現(xiàn)。你的觀點如何?
答案:①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公民個人利益的實現(xiàn)與國家利益的實現(xiàn)在根本上是一致的。②公民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畢竟還是有所差異的兩種利益,在某些具體利益問題上還會產(chǎn)生一些矛盾。③公民實現(xiàn)了個人利益,并不意味著國家利益就得到實現(xiàn)。公民只有在實現(xiàn)個人利益同時,自覺履行義務,維護和服從國家利益,才能有利于國家利益的實現(xiàn);如果公民在實現(xiàn)個人利益時,不履行對國家義務,國家利益就不能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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