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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大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及法制教育改革探索/韓世強法律論文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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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大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及法制教育改革探索/韓世強法律論文網(wǎng)

當代大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及法制教育改革探索

韓世強 陳秀君
(浙江 寧波 浙江紡織服裝學院職業(yè)法制教育研究中心 315211)

摘要:必備的法律素養(yǎng),已成為現(xiàn)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大學生立足社會的基本要件。然而,實踐中源源不斷的各類大學生犯罪現(xiàn)象,頻頻向我們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課并未讓學生們真正懂法,傳統(tǒng)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盡頭。鑒于此,本文擬將從教育學和法社會學視角對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合理性改革予以多維度探索。
關鍵詞:大學生 法律素養(yǎng) 法制教育 改革


從社會學角度講,我國正在融入法治社會。對置身于未來社會的任何一個人,是無法擺脫法律而生存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構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場主體都得遵循統(tǒng)一的規(guī)則或制度,在這種高度規(guī)則化的社會里,“法制手段”將越來越廣泛地運用于我們的現(xiàn)實社會關系中。這意味著,從個體人的日常生活行為到豐功偉業(yè)之創(chuàng)造,均離不開一定的法律知識或法律技能。當我們以審思發(fā)展和關切生活的態(tài)度來判斷實踐視域時,自然會發(fā)現(xiàn),必備的法律素養(yǎng),已成為現(xiàn)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學生們立足社會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為法律素養(yǎng),簡言之,是指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質。一個人的法律素養(yǎng)如何,是通過其掌握、運用法律知識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識表現(xiàn)出來的。法律知識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制定法中關于規(guī)則的知識,即所謂的法律條文體系;二是法律學問中關于原理的知識,即所謂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論。一般意義上的學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條文,同時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適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識,它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xiàn)行法律的要求和態(tài)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xiàn)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識能驅動公民積極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守法由國家力量的外在強制轉化為公民對法律的權威以及法律所內含的價值要素的認同,從而就會嚴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權利和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就會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權利和自由;就會積極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和爭議,自覺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就會主動抵制破壞法律和秩序的行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識能驅動公民理性守法,實現(xiàn)法治目標。理性守法來自以法律理念為基礎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認知。法律意識,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觀念、法律理論、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構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識的最高層次,也是大學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所謂法律信仰,就是人們對法律的無限信服與崇拜,并以之為行為的最高準則!耙粋社會公眾對法律的信仰生成相當重要,它是一個國家法治化的關鍵性要素。正因為如此,伯爾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才會廣為流傳,成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們確信的一條真理性原則。[2]”法律信仰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認同和依歸,其實質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統(tǒng)治。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為公平、正義的象征,守法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現(xiàn)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靈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體不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內化為道義上的一種責任和義務,變被迫守法為自愿守法,由強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綜觀人類社會發(fā)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會,該社會場景下的市民對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強。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規(guī)則)至上,首先是他們習慣于信賴法律規(guī)則;更重要的是他們有條件通過法律規(guī)則來保障自身權利實現(xiàn)的最大化和對政府權力控制的具體化。這是因為“法律規(guī)則是一種普遍、穩(wěn)定、明確的社會規(guī)范,是一種公共權威,而非人格權威、特權威嚴及親情,在調整社會向高層次發(fā)展中,能自動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權的侵害,使社會在嚴密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良性運動中,形成一種高度穩(wěn)定有序的秩序和狀態(tài);其次,法律規(guī)則對人們的生活安排方面,它要求個人之間、個人與政府及組織之間有一種默契,一種自我調節(jié)的機制,這種‘默契’和‘調節(jié)機制’經法律的確定性配置后,能促成人類生活的高度和諧,予以人的自由與尊嚴最大化保障,讓人有絕對的權力,不依賴于階級或國家,設計的是一幅自由自在的充滿人性關懷的生活模型!盵3]因此,要提升一個國家公民整體的法律素養(yǎng),應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傳授給公民法律知識和培育其法律意識乃至法律信仰;二是大力推進社會的民主化和法治化進程。

勿容置疑,作為造化育人的高等學府,主導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是其參與社會現(xiàn)代化進程和塑造“現(xiàn)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職責。然而,近年來一升再升的大學生犯罪數(shù)據(jù),頻頻向我們告示:校園并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yǎng)還十分貧瘠。廣州市司法局的吳云南等同志對廣東全省49所普通高校進行了調查,結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這49所普通高校曾有違法和犯罪的學生626人,約占同期在校學生總數(shù)的干分之二。浙江嘉興市秀洲區(qū)人事勞動保障局兩名公務員2003年4月3日下午在辦公室里遇刺。警方確認,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時年22歲,是浙江大學農業(yè)與生物技術學院農學系應屆畢業(yè)生。原來,他在該區(qū)公開招考公務員中,已通過筆試、面試,但健康檢查不合格,未被錄用。因情緒悲觀,產生報復念頭,遂遷怒于人事部門的招考人員,最終導致行兇殺人。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區(qū)檢察院掛牌成立了全國首家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南京大學、東南大學等南京10所高校成為首批中心成員。之所以要建立這個“大學生犯罪預防中心”,是因為該院通過調查分析發(fā)現(xiàn),2001年該區(qū)在校大學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還得出結論,大學生犯罪大多是因為不懂法。[4]
面對這些觸目驚心的大學生犯罪數(shù)據(jù),能夠予之以較為恰當?shù)慕忉屖牵含F(xiàn)行的學校“法制教育”課,根本沒有讓學生真正懂法。正如“硫酸傷熊”案當事人劉海洋(清華大學學生)所言:“我們上大一就學了《法律基礎》課,學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獵殺野生動物違法,但用試劑燒傷動物園里的動物是不是違法就不清楚了……”[5]從這段心語中,也許會讓我們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檢討意義的啟示,我國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也正是基于諸類現(xiàn)實而重大問題的近憂和遠慮,筆者將進一步談談幾點近期形成的關于“法制教育”合理性改革的思想積淀。
第一、法制教育的認識定位要變革。
根據(jù)我國官方的有關文件精神及實踐做法,學校的“法制教育”從屬于“德育教育”,并沒有自身獨立的地位。“法制教育”次第于“道德教育”的認識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把法制教育視同為道德教育,事實上按照道德教育的套路來開展法制教育課,不僅難以達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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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將至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沒。正是受這種不合理認識因素的影響,長期以來,大大小小的高等學府里,很難看到獨立的法律教研室,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德育教研室,其結果是法制教育工作很難得到切切實實的開展。
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均系屬于社會價值教育范疇,它們既有區(qū)別也有聯(lián)系,從聯(lián)系上講,兩者的目的同一的,都是為了培養(yǎng)適宜社會需求的“合格公民”;從區(qū)別上講,道德教育重在凈化人的內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規(guī)范人的外在行為。我們說提升人的品質,應從思想和行為兩方面塑造,益于采用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的結合,但不存在法制教育從屬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從屬于法制教育的問題。所以,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發(fā)揮,需要建構一個屬于法制教育本身的體系完整且地位獨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第二、法制教育的師資隊伍要優(yōu)化。
法制教育是一項政治性、理論性、知識性、實踐性很強的綜合性教育,不僅要有明確的目標、規(guī)范的內容和相對穩(wěn)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須有受過正規(guī)培訓、具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法律教師隊伍,F(xiàn)行的所謂“法律教師”,不少為“半路出家”,甚至是從未接受過法律專業(yè)教育的政工干部,此番情景下“出爐”的“弟子”會有多少法律素養(yǎng)也就可想而知了。
高等學校的法律教師不僅要深諳學校教育規(guī)律和青年學生成長規(guī)律,而且要具備比較系統(tǒng)的法律學科知識和較高的法律素質。不同的學校應根據(jù)自身條件,通過專、兼、聘等多種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當水平的精干的專職教師為主體,同時聘請部分長期從事司法實務或法學教育工作的兼職教師為補充,整合組建地道、高質的法制教育師資隊伍。
第三、法制教育的內容設置要調整。
高等學校的“法制教育”是為了培養(yǎng)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識(法律技能),主要應包括法學基礎理論、基本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教育。通過法學理論教育,讓學生掌握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在思想上樹立起法律權威;要通過講解和介紹憲法,使學生了解憲法是民主制度的產物,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樹立國家主人翁意識;結合不同專業(yè),有選擇地向學生介紹一些部門法,培養(yǎng)學生守法、護法、用法的知識技能和自覺意識。
目前,不同類別的所有高校,強行劃一地以開設一門《法律基礎》來應付“法制教育”,由于課時少,內容龐雜繁多,教授者,猶如蜻蜓點水,匆忙趕進度,只能是簡單地進行一系列知識羅列和堆積;學習者,往往疲于應付,死記硬背,應付過關考試,師生都苦不堪言。這顯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實目的。法制教育的內容選擇上,比較合適的做法是在不同類別的學校開設不同層次的法制教育課。根據(jù)學生所在的學校類別、所學的專業(yè)及各校的側重點需要,除進行憲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還開設一些與各校專業(yè)(行業(yè))相關、與各類學生受體相通的法律課程,使“法制教育”貼近大學生的生活,融入大學生的內在性需要。
第四、法制教育的實施方式要要改進。
高校法制教育,首先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規(guī)律。法制教育是“認同”規(guī)范、“接受”規(guī)范和“消化”規(guī)范的教育,是培養(yǎng)自覺、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體現(xiàn)民主、正義、效率、公平等現(xiàn)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依靠傳統(tǒng)的枯燥無味的“課堂說教”事實上很難奏效,較適宜的是讓學生在生動、直觀的實踐活動中感受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這些規(guī)范。法律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沒有經過法律實踐是無法真正學好法律的,適當沿用英美法系國家的“實踐性法律教育模式”也無不可。比如:運用啟發(fā)式教學,讓學生成為課程的主體,鼓勵學生通過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得出最佳的答案,老師不斷提出問題,引出各種可能性,引導學生發(fā)現(xiàn)有關的法律規(guī)范、事實材料、及其各種因素之間的關系,引導學生自己開動腦筋思索,這樣學生掌握的知識就會更為牢靠、更加深入;又比如運用角色扮演、模擬案件等多樣化安排,對真實或模擬的案例進行課堂分析和討論,讓更多的同學通過觀察、評論、角色轉換和辯論等方式,從中學到有用的知識,其優(yōu)點是能讓更多的同學參與案件的分析,容易從群策群力的多種方案中,鑒別、篩選、產生最佳方案,這種方法不僅能夠使課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實用,而且使學生之間的關系以及學生和老師之間的關系更加融洽,老師不再是單純教育者和大案提供者,而是平等的案件參與者和學生的幫助人;再如打破課上與課下的界限,書本與現(xiàn)實的分割,開辟第二課堂教學,經常性參觀監(jiān)獄,旁聽有關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審判活動,讓學生在面對面的親臨感受和事實分析中自覺獲得價值判斷,以此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形成待人的態(tài)度和處理有關問題的方法……,等等。
另外,法律意識的自覺養(yǎng)成和法律技能的嫻熟掌握,不是通過學一門《法律基礎》課所能及的,也不是憑給某年級的某部分人上某門課程能做到的,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應貫穿于整個學習期間,不能斷線,并且在不同年級要有不同的任務和重點。當然,這要遵循一般的學校教育規(guī)律,不可能大學幾年都開法律課,而要充分利用校園這一特定的文化傳遞空間,發(fā)揮各有關專業(yè)課程在進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學生在學習文化知識的過程中受到比較系統(tǒng)的法制教育。事實上,專業(yè)教育與法制教育的有機結合,更有利于學生“內在性”地消化與專業(yè)知識密切關聯(lián)的、在學生的學習及今后的工作中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識,進而增加學生學法的實效性。

參考文獻:
[1]劉旺洪,《法律意識論》,[M],法律出版社,北京,2002年版第49頁。
[2]黃松有,梁玉霞:《司法相關職務責任研究》,[M],法律出版社,北京,2001年版63頁。
[3]韓世強,《資源再造:法治與德治及“第三力”》,[J],寧波高等?茖W校學報2004(3):72-75。
[4]資料均來自新聞報道。
[5] 王琳,《法眼看天下、杜絕“高學歷法盲”》,南國都市報,[N],2002、3、4。


作者介紹:
1、韓世強(1972-—),男,仡佬族,貴州省遵義市鳳岡人,浙江紡織服裝學院職業(yè)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法學碩士;研究方向:法社會學、教育學;通訊地址:寧波市浙江紡織服裝學院職業(yè)法制教育研究中心(315211);電話:13567880160; E-mail:hsq1655@126.com或hsq1217@126.com.
2、陳秀君(1977——),女,浙江紡織服裝學院英語系教師.

(本文已發(fā)表于《中國輕工教育》2005年1期18-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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