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xiàn)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在公共場所或單位內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以下以某單位為例,為各位提供一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參考,希望大家從中領略到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fā)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fā)展的總體規(guī)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fā)展相適應。
第三條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院部、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委員會,由分管副校長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防火委員會下設防火安全辦公室。各院部、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guī)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學校所屬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第二章火災預防
第八條學校防火委員會將對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和易發(fā)生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場所或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九條辦公樓、教學綜合樓(含實驗室、研究室)、圖書館、學生宿舍、學生活動中心、網(wǎng)絡中心、培訓中心、會議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場所的防火。主管單位應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張掛于顯見地方。要配足滅火設備,并有專人管理,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應停止使用。
。ㄒ唬⿷凶銐虻陌踩隹,并設有應急燈及明顯標志,疏散通道須保持暢通。
。ǘ╇姎庠O備要有專人負責,線路要定期檢修。
(三)對樓內消防設施要加強管理,分工明確,定期檢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確保水源充足,應急照明系統(tǒng)要保持良好狀態(tài)。
。ㄋ模堑纼葒澜逊盼锲贰
。ㄎ澹﹫缶到y(tǒng)要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檢查與記錄,并與校保衛(wèi)處值班室保持聯(lián)系。
。莾葒澜娣乓兹、易爆物品;不得隨意違章裝修,改變房間用途;不得隨意拉線、改線、超負荷用電;樓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廁所、走廊等處焚燒垃圾。
(七)夜間除值班人員外,不得在辦公樓隨意留宿。
。ò耍└鬓k公室、實驗室等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空調及各類電器電源。
。ň牛┙乖陔娞輧任鼰煟粶蕦W齡前兒童單獨乘坐電梯。
第十條校園防火
(一)秋冬季節(jié)、天干物燥,嚴禁焚燒雜草、落葉、垃圾等。
。ǘ┬@內臨時動用明火,須經保衛(wèi)處檢查同意,方可動火,并有專人負責。
。ㄈ﹪澜麛y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如工作需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一條儲存、運輸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審批手續(xù)。必須落實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報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品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到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危險品庫房的選址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經當?shù)毓蚕罊C關批準。危險品庫房必須按有關要求配備相應的防爆、消防設施和器材。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十二條學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必須報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要求設置公共消防設施。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在學校公共場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xù)。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具有易發(fā)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五條舉辦大型集會、文藝晚會等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于舉辦日三天前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加強用電、用氣管理。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必須選用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必須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任何單位、個人不準違章用電、用氣,不準私自接線、變更管道、換表和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xiàn)用電、用氣故障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修。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三章消防組織
第十七條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及各級消防組織,通過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學校防火委員會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規(guī)劃,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代表學校與各單位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三)根據(jù)校園防火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ㄋ模┙M織防火安全檢查,就改進和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見;
。ㄎ澹└鶕(jù)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配備、更換、維修等做出規(guī)劃,提出專項經費預算;
。┮勒諏W校的有關規(guī)定,對校園內發(fā)生的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保衛(wèi)處調查研究科),既是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防火安全辦公室接受當?shù)毓蚕罊C關的指導和監(jiān)督,其職責是:
。ㄒ唬└鶕(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本規(guī)定及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要求,擬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
。ǘ⿲W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向有火災火險隱患的單位發(fā)出《火災、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檢查落實整改情況;
。ㄈ⿲W校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設置、配備、更換、維修、報廢提出意見,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等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ㄋ模┙⒑鸵(guī)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特別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⒘x務消防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的工作,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業(yè)務培訓和實戰(zhàn)演練;
。ㄆ撸┲贫缁鸷蛻笔枭㈩A案;
(八)組織或協(xié)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九)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校園內發(fā)生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按照有關規(guī)定就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ㄊ┒ㄆ谙驅W校分管領導匯報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條各單位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ㄒ唬┲贫ㄏ腊踩贫群拖腊踩僮饕(guī)程;
。ǘ┐_定本單位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與學校安全防火委員會簽定《防火安全部門領導責任書》;
。ㄈ┽槍Ρ締挝惶攸c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ㄋ模┌从嘘P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進行檢驗、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六)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導、檢查、監(jiān)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ㄆ撸┌l(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xié)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xiàn)場;
(八)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領導小組除應當履行本規(guī)定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的操作規(guī)范的文字內容,應在設備周圍明顯處上墻告示。
。ǘ┙⒅鸺壏阑鸢踩熑沃疲
。ㄈ⿲β毠みM行消防安全培訓;
。ㄋ模┙⒘x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fā)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ㄎ澹┲贫缁鸷蛻笔枭㈩A案。
第四章火災撲救
第二十二條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校保衛(wèi)處值班室電話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二十三條失火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滅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五章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將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配置和維護資金列入消防安全預算,?顚S谩
第二十五條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tǒng)一配備、更換、維修。
第二十六條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消防器材應放在消防箱內,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經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ㄒ唬┓阑鸾M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
。ǘ┘皶r組織撲滅火災或積極支援其他單位、居民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xiàn)突出的;
(三)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ㄋ模┓e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xiàn)突出的。
第三十二條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先進、優(yōu)秀的評比直至處分、處罰。
。ㄒ唬┦┕と藛T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fā)火險、火災的;
。ǘ┓阑鸸ぷ髫撠熑瞬徽J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guī)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ㄈ┲蛋嗳藛T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qū)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ㄋ模┻`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引發(fā)火災的;
。ㄎ澹⿹p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渌`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三十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校屬各單位(含附屬醫(yī)院)、駐校各機構和企業(yè),均須依據(jù)本規(guī)定,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可根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業(yè)務性質,制定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guī)定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總則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jù)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4、安全疏散指示
5、標志
6、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志是否在位、完整;
9、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10、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滅火預案。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jù)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顯著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顯著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ㄒ唬┥虉觯ㄊ袌觯、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顯著聚集場所(以下統(tǒng)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yī)院、養(yǎng)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ㄋ模⿵V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ㄎ澹┛瓦\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矆D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顯著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ㄆ撸┌l(fā)電廠(站)和顯著經營企業(yè);
。ò耍╋@著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顯著;
。ň牛╋@著、制鞋等勞動密集型顯著、加工企業(yè);
。ㄊ┲匾娘@著單位;
。ㄊ唬╋@著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顯著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顯著重大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顯著。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顯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顯著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顯著集中的'大型倉庫和顯著,國家和省級等顯著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對顯著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顯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第十五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職責' 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顯著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shù)仫@著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顯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使用:
。ㄒ唬┮婪ㄞk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xù),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顯著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顯著明確;
。ㄈ╋@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guī)程;
。ㄋ模﹩T工經過顯著安全培訓;
。ㄎ澹┙ㄖ@著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顯著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顯著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顯著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制度,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顯著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顯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單位消防安全顯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顯著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顯著設備的檢查和管理(顯著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顯著考評和獎懲;其他顯著的消防安全內容。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頻次、培訓對象、培訓形式、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2、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
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4、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新上崗員工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的組織開展情況應做好記錄。
5、通過廣播、圖畫、消防刊物、樓宇視頻、單位局域網(wǎng)等多種載體宣傳消防知識;重要防火期和重大節(jié)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6、消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等。
7、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
1、明確防火巡查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檢查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2、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過程中應及時糾正消防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消除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3、單位應當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xiàn)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等單位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單位應每月一次。
6、防火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消防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的登記、檢測和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和營業(y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的啟閉狀態(tài)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lián)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guī)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jù)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shù)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一)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二)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jiān)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jié)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jiān)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jù)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f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xù),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xié)調,熟練掌握消防業(yè)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fā)生火災后保護現(xiàn)場,積極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大型公共場所系指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yè)單位的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展覽館、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如影劇院、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游藝游樂場、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閑場所)等公共場所(以下簡稱“公共場所”)。
第二條公共場所產權單位對所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負領導與管理責任。
第三條公共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規(guī)定,自覺接受其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機關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
第四條公共場所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資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fā)生租賃、承包關系時,應明確其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六條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及內部維修、裝飾工程的設計、施工應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建筑設計防火等規(guī)范;開業(yè)前,應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
第七條公共場所應按規(guī)定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組織。
第八條公共場所應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和消除事故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及時進行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識,嚴格管理措施;
8、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記錄;
9、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10、定期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第九條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全體員工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滅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在新職工及轉崗人員上崗前,應接受相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消防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項培訓,經考試取證上崗。
第十條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處檢修或在其附近擺放物品時,不應影響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認與使用。檢修后,消火栓箱門與墻面顏色一致時,應設置明顯的消防標志。室內消火栓箱門不應被裝飾物遮蓋。
第十一條不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不應占用防火間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條對防煙排煙、消防給水、自動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消防電源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和檢驗、維修,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確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公共場所內的輸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模型與燈具應由取證電工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用電設備的安裝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熱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十四條禁止在公共場所內動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動用明火作業(yè)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時,應按規(guī)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內嚴禁攜帶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蝕、劇毒等化學危險物品不宜在展覽館內實物展出,應展出時,其數(shù)量以不構成危險為限或用非燃燒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儲藏間等不得在公共場所內。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應安裝報警電話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通信設備。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在使用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嚴禁超過額定人員;
2、嚴禁動用明火進行設備檢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
3、演出、放映、展覽、比賽場所的舞臺和觀眾廳內嚴禁吸煙;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
5、安排專人值班巡邏檢查;
6、活動結束后,應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確認無隱患、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報警和按消防預案撲救;并認真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
第十九條舉辦演出、舞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明確緊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體員工人身安全和單位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制度
1、每半年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2、對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yè)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對崗位調動應進行轉崗消防培訓。
3、消防培訓由單位人勞部門和消防職責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應有培訓簽到、記錄、試卷等形成工作臺賬。
4、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5、單位應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119消防日活動、重大節(jié)假日開停車和季節(jié)變化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活動。
6、消防宣傳應采取張掛消防橫幅、標語、圖片,出黑板報、消防宣傳專欄,內部刊物,開展知識競賽,組織參觀消防站等形式進行。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預防本會所不安全因素的發(fā)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會所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本足道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guī)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guī)定的一切措施。
二、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四、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消防設計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安全,安全通道暢通。
六、嚴格檢查來客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七、來客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本會所。
八、發(fā)現(xiàn)火災時,及時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企業(yè)消防安全職責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企業(yè)的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針對公司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6、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滅火器材
干粉滅火器:干粉滅火劑無毒、無蝕作用,主要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以及一般固體的火災。撲救較面積的火災時,需與噴霧水流配合,以改善滅火效果,并可防止復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yǎng)是很重要的.,一般應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和保養(yǎng)。
2、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不能用于與消防無關的方面。
3、要定期檢查保養(yǎng)消防器材。檢查存放地點是否適當,附件是否損壞或出現(xiàn)故障,滅火藥劑是否過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養(yǎng)、補充。
4、應根據(jù)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等因素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合適型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的地方,必要時立標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雜物,保持道路暢通。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公共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無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一、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各場所要設立生產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職責。制訂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府真填寫《公共場所安全工作記錄薄》。
三、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組織職工開展學習自防、自救常識,引導疏散逃生技能,定期舉辦滅火演練。
四、嚴格保護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不許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五、公共場所堅決杜絕攜帶兇器,嚴禁存入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有害物品。不許使用電爐、液化汽等明火取暖、做飯。
六、公共場所未經批準不許擅自改造、裝修、擴建。
七、營業(yè)時間不許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公共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營業(yè),夜間不留從業(yè)人員或消費人員住宿。
九、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堅決杜絕打架斗毆事件發(fā)生。
十、法人和負責人要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和各種活動。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4.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xù),方可作業(yè)。
6.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9.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guī)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消防簡介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wèi)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比纾罕仨氉ズ孟拦ぷ鳌@纾合儡、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F(xiàn)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起源
“消防”一詞,系日本語,在江戶時代開始出現(xiàn)這個詞。最早見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倉郡的《王人帳前書》,有“發(fā)生火災時,村中的‘消防’就趕到”的記載。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詞開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跋馈币辉~的出現(xiàn),充分反應了當時中日兩國文化交流密切;馂呐c消防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命題。在各類自然災害中,火災是一種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fā)生頻率很高的災害。這種災害隨著人類用火的歷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古稱“火政”),也就應運而生。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和公私財產的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學校所屬各單位及其人員,以及來;顒拥男M飧鲉挝患捌淙藛T,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本規(guī)定所稱公共場所,系指師生員工可以任意逗留、集會及其他可利用的學校內部場所。
第四條各單位應按照本規(guī)定,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和自覺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習慣,培養(yǎng)自防、自救和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確保校內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對進入公共場所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五條凡在校內公共場所進行教學、科研、學習、集會、娛樂、就餐、購物等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袷貙W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服從公共場所主管單位和保衛(wèi)處的管理。有報火警、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保護消防設施、器材和制止危害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安全行為的義務;
。ǘ┰诠矆鏊M行集會、上課、娛樂等活動時,組織者要引導活動人員按順序出入場,并派專人協(xié)助公共場所管理人員維護場內的秩序。參加活動人員要遵守秩序,不得擁擠,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ㄈ⿶圩o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嚴禁挪用、偷竊、毀壞和拆除;
。ㄋ模⿲W生必須在老師和管理人員指導下,使用各種電氣設備,禁止亂用、拆卸、破壞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
。ㄎ澹┙钩摵捎秒、亂拉臨時線路,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公共場所使用完畢,必須進行安全檢查,清除火種,關閉照明燈;
。┙箶y帶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進入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ㄆ撸┙箒y扔廢紙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三章對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定一名領導為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防火負責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師生員工嚴格執(zhí)行,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并指派專人負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針對公共場所的防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經常開展對公共場所活動人員的消防宣傳。
第八條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九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成立由公共場所工作人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識,培訓其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組織撲救初級火災和疏散群眾的能力。
第十條室內公共場所須配備滅火器材,設置明顯標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更換和增補,確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的疏散通道,應開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兩個,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開放期間,出入口大門不得上鎖,必須保持暢通并安排疏導人員。
第十二條室內公共場所的進出口、疏散通道,應安裝應急疏散指示燈和應急照明燈并保證有效照明20分鐘以上。
第十三條新購進的電氣設備、燈具要由技術人員檢查質量。請電工或專業(yè)技術人員,按照有關防火規(guī)范進行安裝并考慮場所內的用電負荷,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在場內亂拉臨時線路,因工作確實需要臨時線路時,需報后勤管理處和保衛(wèi)處批準,由電工布線,用完后及時恢復原狀。
第十四條加強公共場所的用火、用電管理,發(fā)現(xiàn)違章用火、用電、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及時處理,無力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開放前,應檢查場內線路、電氣設備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確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開放時,應安排熟悉消防知識的`管理人員巡視場地,負責場內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恪盡職守,加強巡視檢查,不得擅離崗位。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關閉后,應對場內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切斷電源和火源,關閉照明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公共場所如需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施工、維修或需使用易燃液體清洗、涂刷物品時,不得安排在開放期間進行。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申辦動火證并事先向保衛(wèi)處報告。
第十九條一旦發(fā)生火災,要及時報警,立即疏散在場人員,組織撲救,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
第四章補充規(guī)定
第二十條禮堂、圖書館、大型機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須符合本規(guī)定,還應符合重點防火部位的有關規(guī)定,體育館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參照禮堂和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嚴格限定和控制參加活動的人數(shù),并不得超過最高人員限額,防止在火災發(fā)生和其他突發(fā)事件時,由于人員過多,秩序混亂,出現(xiàn)擁擠踩踏事故。
。ǘ┪幕瘖蕵穲鏊娣棚嬃、食品等物品的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物品與物品、物品與頂棚、物品與墻壁之間要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三)文化娛樂場所內不得設吸煙室。禁止點蠟燭照明,禁止點蚊香熏蚊蟲。
(四)未經消防部門批準,文化娛樂場所不得設在地下空間。
第二十二條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ㄒ唬┩碜粤暯Y束后,各處室管理人員對所有開放的教室逐一進行檢查,清除火種、火源及各種易燃物,并及時關閉照明燈。
。ǘ┙處熢趯I(yè)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實驗、演示時,所使用的化學藥品應嚴格控制其用量;課后應將實驗、演示剩余的化學藥品移出教室,以防發(fā)生意外。
。ㄈ┒喙δ芙淌、專業(yè)教室使用完畢后,講課教師、教輔人員或教室管理人員要檢查所用電氣設備的狀況,切斷設備電源,關閉照明燈,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離開。
第二十三條食堂、餐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負責人要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管理,經常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督促、管理食堂工作人員特別是臨時工,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用火、用電、用氣的安全;
。ǘ┎妥馈⒁危ǖ剩⿺[放時應留出足夠的通道;
。ㄈt灶的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對使用的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的管道(或鋼瓶)、閥門、法蘭接頭、儀表軟管要經常進行檢查,防止因松動、破損或老化等問題造成氣體泄漏,遇明火、電氣火花等火種而引發(fā)火災;
2、檢測時可用專用儀表或用皂液水刷接頭等辦法,嚴禁用明火檢測;
3、發(fā)現(xiàn)氣體泄漏時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打開門窗,采取自然通風,禁止使用排風扇通風,嚴禁使用明火和啟動電器;
4、用食油炸制食品時,用油應控制在油鍋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下,防止食油溢出鍋外而起火。油炸食品和炒菜時油溫不宜過高。制作飯菜或化解動物油時,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不得離人;
5、使用罐裝氣體作燃料的食堂或餐廳,嚴禁氣罐(瓶)與就餐廳同一空間內使用。對氣罐(瓶)要妥善保管,不得在露天和靠近火源處存放,以免由于高溫引起氣罐(瓶)爆炸。備用的氣罐(瓶)應在單獨庫房內存放,庫房內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食堂操作間使用抽(排)油煙機應經常清洗,防止油垢積存過多加重電機負荷而引起火災。對煙囪、排油煙管道的油垢、煙灰應每半年清理一次;
7、食堂操作間應注意消滅老鼠,防止老鼠噬咬電線、電纜,造成線路短路起火。
8、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瓶)。氣罐(瓶)禁止躺放、倒放,摔、砸,不得用烘、烤、煮、蒸、熱水澆等手段加熱氣罐(瓶)。不得擅自排放氣罐(瓶)內的殘液,以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
9、操作間內的滅火器材應放置在鐵箱內,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氣侵蝕,影響使用;
10、食堂、餐廳在改建和裝修中要使用阻燃材料,如果裝飾件為可燃材料,則燈泡的功率應控制在60瓦以內并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安全距離。接裝的電氣線路宜采用銅芯線并用金屬管作保護,電氣設備及電器產品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1、餐廳特別是餐廳內的小包間,在用餐完畢后應及時檢查,清除煙頭、火柴梗等火種和可燃雜物;
12、風味餐廳或食堂要加強對炒菜、烤、烙、炸、制作面食、使用火鍋、砂鍋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落實安全措施;疱伿褂玫囊夯蜌鉅t要在使用前進行檢查,酒精爐和木炭爐要慎用,最好使用固體酒精作燃料;
13、操作間禁止使用蠟燭照明。餐廳如需使用蠟燭照明增加氣氛時,應將蠟燭,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必須保證安全。
第二十四條校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ㄒ唬┘訌妼λ幤钒l(fā)放、儲存的管理。藥房內藥品的擺放應整潔有序,藥品的儲存必須遵守《北方工業(yè)大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ǘ┘訌妼ι渚的安全管理。操作醫(yī)師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醫(yī)師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條商業(yè)網(wǎng)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ㄒ唬┕衽_里擺放的物品應整潔有序,廢棄的包裝物應及時清理,不得隨處堆放。
。ǘ╇婇l前和燈具下方嚴禁擺放貨架,貨架與貨架之間要保證足夠的疏散距離。貨架與房頂、貨架與墻的間距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
(三)銷售場所不準住人;
(四)不準使用蠟燭照明;
。ㄎ澹┐娣棚嬃稀⑹称、日用百貨等物品的庫房應單設房間,不得混用。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上述各項規(guī)定,由各院、處級單位和保衛(wèi)處負責檢查落實。
第二十七條在公共場所工作、學習、逗留或活動期間,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保衛(wèi)處報校防火安全委員會按《北方工業(yè)大學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一)不遵守公共場所秩序,故意擁擠、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亂扔廢紙、遺灑酒精、汽油及其它可燃、易燃物、或有其它危害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的行為,且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
(二)挪用、偷用、毀壞、拆除消防器材、設備及設施的;
。ㄈ﹣y用、亂捅、拆卸、破壞用電線路、電氣設備和電器產品的;
。ㄋ模┏摵捎秒、亂拉臨時線路,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加熱器具的;
。ㄎ澹⿺y帶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在公共場所吸煙、擅自動用明火、燃放煙花爆竹的;
。┩蹈`實驗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場所過夜的;
(八)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者因工作失誤、瀆職導致公共場所發(fā)生火災火險,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二十八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其它條款的,由保衛(wèi)處責成有關單位及個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按《北方工業(yè)大學消防安全獎懲制度》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消防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guī)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學校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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