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分期付款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分期付款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分期付款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甲乙雙方就機器的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將機器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買賣價款與付款條件規(guī)定如下:
1.總金額人民幣元整。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時,即付預付款 元。
。2)余款元,在交貨試機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攤付。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定金付日該月的翌月開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4)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應與丙方以共同匯出的名義,匯出支票二十張付予甲方。支付日期定于機器交付之時。
第三條交貨的時間與方法規(guī)定如下:
1.交貨時間為 月 日前。
2.交貨地點約定于乙方的 工廠,應安裝妥當,并先行試機。
3.試機完成后,甲方應將機器交付乙方,乙方則須依第二條第2款第(4)項的約定,將二十張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四條機器的所有權暫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條所列全部貨款時,再將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五條機器交貨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機器毀損、遺失時,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丙方與乙方須連帶對甲方保證,對依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應負債務(除貨款債務外,還包括毀損、賠償債務)負完全支付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或丙方若發(fā)生下列事項,則與本合同有關的.債務無需通知催告,即自動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須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無法兌現,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滯納租稅,或有破產、和解及其他類似判決上的情形的;
3.機器被依法扣押或先予執(zhí)行等情形的;
4.機器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以致毀損、滅失的;
5.乙方從未支付第二條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事項。
第八條乙方應根據正確用法使用機器,并由優(yōu)秀的管理人員負責保管。
第九條乙方發(fā)生第七條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機器的權利,且該機器必須歸還甲方。
第十條若發(fā)生第九條的情形,甲方可對撤回的機器作適度的評估,并將貨款與評估之間的差額作為損害賠償金,連同已收取的貨款,抵消債務,如有余額則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甲方需保證機器的性能完全與說明書(如附文)相符,且交貨后一年內自然發(fā)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機器交貨后經三個月的,除前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負所有瑕疵的保證責任。即使交付后三個月內,亦只容許更換機器,因機器故障而發(fā)生的損害,甲方不負其責。
第十三條有關本合同乙方的債務,期滿后的賠償金定為日息四分。
第十四條對于機器,乙方需為甲方辦理由總貨款扣除預付款的余額作為投;痣U的金額,并為保險金請求權設置質權的手續(xù),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前至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宜,認同本合同各條款所列金錢債務及機器給付義務并載明一旦違約應經受強制執(zhí)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分期付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乙方購買甲方開發(fā)的________________花園第_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__號房(商鋪),簽訂
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選擇的付款方式為_____個月內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總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元,現已支付首期款¥________________元,尚欠房款¥________________元
。ù髮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履行該合同,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在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將上述全部欠款還清,甲方要求乙方在借
款期內每3個月等額還款一次,乙方具體歸還日期及歸還金額如下:
二、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的約定歸還每一筆欠款時,如能按時并足額還款則可免息;任何一筆
欠款若逾期還款或未足額還款,則乙方同意自逾期之日起,按其逾期還款的本金金額以及實際逾期
的時間,按照萬分之五的`日息標準計算逾期利息。乙方應在歸還欠款本金時將相應的利息一次性支
付給甲方。
三、若乙方逾期30天未還清欠款,甲方可直接停止辦理乙方所購買的上述房產的交房、辦理房
產證等手續(xù),不視為甲方違約。同時,甲方可以全權處理乙方所購買的________________花園第
_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__號房(商鋪)的房屋產權。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撤銷。
四、雙方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五、本協議于乙方還清上述全部欠款之日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名):
日期: 日期:
保證人對乙方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簽名:
緊急聯系電話: 郵編:
分期付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7303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今甲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兼所有人)與乙方________________(買方兼使用者)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本合約的標的物_________產品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規(guī)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__元。
第二條乙方預付__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與其保證人得就上述提供擔保,于本合約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______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甲方于本合約訂立的同時,將____________產品交與乙方,以交換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它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分支付甲方作為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____________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約。
第七條乙方若違反第二條的規(guī)定,即失去對____________產品的使用權,并應立即將該產品歸還甲方。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4
一、基本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工作單位: 購房面積: 總房款: 聯系方式:1、2、 還款開戶行:還款賬號: (借款人須保證個人信息部分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協議內容
借款人小區(qū)購得商品房一套,在裝修過程中向錦州恒泰物業(yè)有限公司借裝修款項,人民幣 元(大寫: )。
1、還款方式選擇第 項
I 按月還款:本人承諾所借款項按月返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前分 期還清,每期在每月的 日前還清,首期借款于簽協議之日起當月開始支付。逾期每日按總借款額的.3‰支付滯納金(利率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II按季度還款:本人承諾所借款項分期返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前分 季度還清。逾期每日按總借款額的3‰支付滯納金(利率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季度還款明細見下,
第一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二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三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四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五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六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七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八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九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十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十一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第十二季,于 年 月日前還款 元;
III 一次性還款:本人承諾所借款項一年一次性返還,借款人須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還清 萬元,逾期每日按總借款額的3‰支付滯納金(利率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抵押物:購房合同、發(fā)票、稅務發(fā)票、維修基金發(fā)票、(東方華府小區(qū)A區(qū) 號樓單元室)。 3、所借款項在未還清之前,不得辦理更名、轉讓手續(xù),該房的所有權暫歸海昌宏運(錦州)置業(yè)有限公司所有,直至還清借款。
4、所購房屋門牌號:東方華府 號樓 單元 室
5、此協議一式 2 份,雙方各一份,以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蓋章:
借款人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
甲方作為手機轉讓者,為解決部分乙方購機一次性付款難的問題,本著自愿、平等原則,特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標的物及數量
本合同的標定物為蘋果____________型號手機,數量臺。 手機序列號為:
第二條 價款及付款方式
項予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機并驗貨后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付清,每月一到三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條 違約責任條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條所列分期付款相應到期金額,須自應支付日始以手機價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為延遲履行金。
第四條 所有權保留條款
本合同標定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間未全部支付價款及第三條約定的延履行金遲時所有權仍屬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價款及第三條約定的相應遲延履行金之時,手機所有權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關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實
為降低甲方風險及保證該合同優(yōu)惠政策惠及范圍,乙方簽訂本合同前應將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交甲方核對其真實性,并提供乙方簽字的復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對上述證件附有保證有效性 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乙方應依照下列規(guī)定支付款與真實性的義務,如果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則應向甲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六條 交貨及驗貨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時將第一條約定的手機交付于乙方;
。2)乙方收到手機應先行調試并檢查外觀、附件及包裝的完好性。
。3)手機一旦轉讓,乙方是無法退換貨給甲方。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
商不成,可向有關管轄區(qū)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因乙方違約甲方起訴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由乙方一并承擔。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分期付款合同 篇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的標的物為 ,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guī)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條 乙方預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付清,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條 乙方可以就上述條件提供擔保,于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一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 甲方于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 產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條所列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為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 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 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連續(xù)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分期付款合同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為,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guī)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元。
(2)余款元。
(3)月息元。
第二條乙方預付元予甲方,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日前各支付元。
第三條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于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甲方于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產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它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為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連續(xù)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責任編輯:
分期付款合同 篇8
1、標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買賣是“物先交付型”買賣,即出賣人將買賣標的物一般在買受人第一次支付價款時即刻交付給買受人。
2、價款的分期給付性。買受人的價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階段支付的,即買受人在占有標的物之后,需分兩期以上的次數支付價款,否則則不屬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的標的物為_________,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guī)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預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于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_________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 甲方于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_________產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為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 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_________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連續(xù)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分期付款合同 篇9
合同效力問題是合同法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它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變革,合同作為維系經濟運行紐帶的作用更為突出。正確認定合同的效力,對于保障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當前審判實踐中急需解決的突出問題。只有從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際出發(fā),廣泛借鑒和吸收國外在合同效力方面的先進經驗,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全面并且切合中國實際的判斷,才可以既保護買受人和出賣人的合法權益,又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
【案例索引】
一審案號:西安鐵路運輸法院(XX)西鐵民初字第30號(XX年10月14日)
【案情】
XX年10月,原告西安市鐵路中心醫(yī)院(簡稱西安鐵路醫(yī)院)與被告上海拓能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拓能公司)簽訂了《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約定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提供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模擬機、拓能公司逆向適形調強放療系統及電動多葉光柵一套。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收到逆向適形調強放療系統后向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支付140萬元定金,其余款項以租金形式支付;租售期限XX年,第1年至第2年,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設備利潤的80%、第3年至第4年,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設備利潤的70%、第5年至第XX年,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設備利潤的50%,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年收入租金保底金額為95.6萬元;因資質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問題,責任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承擔。 協議簽訂后,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積極準備履行合同的前期工作,并于XX年至XX年間向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支付了全部定金140萬元。XX年3月,設備安裝后,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才得知該設備的放療系統主要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未取得醫(y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證書,不得投入使用。XX年12月,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的生產廠商向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承諾XX年下半年可獲得該產品的生產許可證,但截止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起訴時,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和生產廠商仍未提供該產品的資質文件。
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認為: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在設備安裝后不能及時提供該設備的生產注冊證書,向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承諾的延緩期限內仍無法提供該產品的資質文件,從而導致成套設備至今無法使用,合同無法履行,其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為履行協議投資數百萬元,協議簽訂4年多,從未治療一例病人,損失巨大。
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與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簽訂的《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并要求被告上海拓能公司雙倍返還定金280萬元。 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認為: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與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簽訂的協議是名為租售,實為合作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配送的加速器、模擬定位機、放療系統(含電動光柵)都是合法廠商生產的產品。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自愿選定gk—2100直線加速器,該加速器是新產品,是原告自愿訂立的合作協議,因此,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訴稱到XX年才知道該產品沒有生產許可證與事實不符;原、被告簽訂協議約定,付款方式為租金,分十年還清。原、被告并未約定gk—2100電子直線加速器獲得的許可證時間,應在合同履行期間完成。因此,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并無違約。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選擇gk—2100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作臨床試驗是事實,雙方進行合作也是事實,因此,雙方訂立協議書是否違反法律規(guī)定由法院來確定,但締約過錯是雙方的,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第二項請求違反法律規(guī)定,應予以駁回;加速器、定位機、放療系統是三個獨立的系統,沒有相互依賴性,除了加速器外,定位機、放療系統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正在使用當中。
綜上,合同約定了相應義務,但沒有規(guī)定取得許可證的時間,如約定時間則收取的費用會發(fā)生變化。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請求法院判令駁回原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請求。
【審判】
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未按照雙方約定提供該套設備主要放療系統gk—2100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醫(y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證書,造成該整套設備從安裝調試完畢至今未治療一例病人的事實,由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的違約行為,致使《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最終目的不能實現,因此對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的請求予以支持;對于雙倍返還定金的問題。原、被告簽訂協議后,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為了履行合同,建設放療室、培訓人員,積極準備履行協議的前期工作。而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未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協議,給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造成了損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對于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要求被告上海拓能公司雙倍返還定金280萬元的訴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應向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雙倍返還定金247.2萬元以及設備定金16.4萬元。
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協議被依法解除后,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應將三臺設備,即 gk—2100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一臺、模擬機一臺、拓能公司逆向適形調強放療系統(wimrt)(x刀)及電動多葉光柵一套返還給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判決解除原告西安市鐵路中心醫(yī)院與被告上海拓能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簽訂的《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被告上海拓能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告西安市鐵路中心醫(yī)院雙倍返還定金247.2萬元以及設備定金16.4萬元,兩項合計263.6萬元;原告西安市鐵路中心醫(yī)院將該套設備gk—2100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一臺、模擬機一臺、拓能公司逆向適形調強放療系統(wimrt)(x刀)及電動多葉光柵一套返還給被告上海拓能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
【評析】
買賣合同糾紛是審判實踐中最基本、最典型、最常見的案件類型,也是鐵路運輸法院受理案件量最大的一類案件。如何正確認定買賣合同的效力,對處理這類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本案中,在原告西安市鐵路中心醫(yī)院與被告上海拓能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所簽訂的《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的效力認定上存在較大的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原、被告協議中買賣的標的物沒有取得生產注冊證書,標的物存在瑕疵,應當認定該合同為無效合同;另一種意見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受法律保護,雖然被告的違約行為使協議的最終目的不能實現,但并不影響該協議的效力,該協議為有效合同。筆者支持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協議不屬于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由于其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的特定條件或者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被確認為無效的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ㄒ唬┮环揭云墼p、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ǘ⿶阂獯,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ㄈ┮院戏ㄐ问窖谏w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ㄎ澹┻`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本案中,被告上海拓能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違約行為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任何一種情形,僅給合同相對人原告西安市鐵路中心醫(yī)院造成了經濟損失,因此不應輕易認定為無效。并且,本案的原、被告雙方達成買賣的合意,買賣標的物為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模擬機、拓能公司逆向適形調強放療系統及電動多葉光柵一套,雙方對該套醫(yī)用設備的價格、質量等有所約定,買賣合同已經成立。雖然被告明知該套設備中的電子直線加速器缺少相應的生產注冊證書,仍與原告簽訂買賣協議,其過錯是明顯的,但與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無效沒有必然的影響。同時,該買賣合同所涉及的買賣關系僅僅是一般性的經營范圍,不屬于國家特許經營的范國,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故不應認定該合同無效。
二、原、被告所簽訂的協議符合有效合同的三個要件。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目前,我國現有的法律沒有對合同有效的要件做出統一的'規(guī)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袨槿司哂邢鄳拿袷滦袨槟芰;
。ǘ┮馑急硎菊鎸;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這一規(guī)定不僅是民事行為能夠合法的一般準則,也同樣適用于當事人簽訂合同這種民事行為。所以,合同有效的條件也應當具備上述三個條件,只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第三項中的“不違反法律”在合同有效的認定中具體表現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本案中,原告西安市鐵路中心醫(yī)院和被告上海拓能醫(yī)療器械有限公司均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XX年10月,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與被告上海拓能公司雙方自愿簽訂《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雙方在協議中約定了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提供的型號為gk—2100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一臺、模擬機一臺、拓能公司逆向適形調強放療系統(wimrt)(x刀)及電動多葉光柵一套;并且被告上海拓能公司須向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出具該套放療設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療器械注冊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出具代理授權證書、制造商is0900質量體系認證證明書、醫(yī)療器械經營企業(yè)許可證、安全質量許可證以及具有質量體系合格證書。被告上海拓能公司作為醫(yī)療器械的經銷商明知gk—2100醫(y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沒有取得生產注冊證書,而與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簽訂《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其過錯是明顯的。但是,原告西安鐵路醫(yī)院與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簽訂《放療設備租售協議書》是原、被告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雙方簽訂的協議并沒有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是合法、有效的,應受法律保護。
三、認定為有效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立法目的,符合中國現階段國情。
首先,無效合同過多不利于社會主義經濟的發(fā)展,也妨礙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由于長期以來我國市場經濟不發(fā)達,對市場經濟所要求的交易規(guī)則未能引起足夠重視,因此在我國已有的合同效力的規(guī)定中,許多規(guī)則不但沒有起到鼓勵交易的作用,反而在某種程度上對交易活動起了限制作用,這在審判實踐中使很多不應當被消滅的交易被歸于無效。這種寬泛的無效合同制度,增加了財產的損失和浪費,因為合同被宣告無效后,雙方當事人就要按照恢復原狀的原則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相互返還已經履行的財產或賠償損失的責任,這種返還不但意味著訂約目的不能實現,還會增加不必要的費用和損失。
其次,我國現行《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要求減少無效合同,增加有效合同。據不完全統計,在現行合同法出臺前,在審判實踐中確認為無效合同的約占合同案件的半數以上,其中很多是有瑕疵可以挽救甚至是有效的合同。為了糾正這個偏差,在現行《合同法》起草過程中,全國人****制工作委員會在下發(fā)的關于合同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中說:“合同自愿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不能任意以合同無效來解決糾紛!睙o效合同過多,不利于社會主義經濟的發(fā)展,確認一個有效合同無效,就是消滅了一樁交易,使當事人為訂立、履行這個合同的努力變?yōu)橥絼冢斐少Y源浪費,使社會交易成本增加,妨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因此,我國現行的《合同法》明確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才是無效合同,因為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可以是無效合同但也可以是可變更的合同,合同效力可追認的制度,合同內容欠缺的補救制度等。
再次,我國合同法律制度的立法精神已由權力擴張型思路向權力限縮型思路演變。我國現行的合同立法中堅持“盡量使合同得以生效”的基本精神,把合同的無效情形限制在較為狹窄的范圍內。應當說,這一立法精神順應了我國經濟發(fā)展的要求。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逐步發(fā)展與完善,交易活動日益豐富和多元,極大地刺激了人們對自由尤其是交易(合同)自由的渴求。這種要求體現在法律中即表現為國家對合同之行政干預的減輕和合同當事人自由權利的張揚。我國現行合同法順應了社會的這一要求,在合同無效制度中表現出較為明顯的尊重個人自由意志的傾向:凡是無礙社會基本秩序、僅僅關涉雙方利益的合同是否屬于無效的問題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行使撤銷權也完全由當事人自由裁度。
【分期付款合同】相關文章:
分期付款合同06-24
貨品分期付款合同04-07
分期付款合同7篇09-14
分期付款合同3篇08-08
分期付款合同8篇11-06
精選分期付款合同3篇10-11
分期付款合同6篇09-25
精選分期付款合同4篇10-13
【精選】分期付款合同四篇08-19
【精選】分期付款合同三篇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