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合同匯編6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子商務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子商務合同 篇1
1.前言
本協(xié)議描述中國 電子商務網 ( ) 提供的服務及用戶的責任, 在用戶注冊時點擊"我同意"的按鈕或注冊使用本網站時點擊"注冊"按鈕均表示曾仔細閱讀過本協(xié)議并接受當時版本的該協(xié)議全部條款,包括本協(xié)議包含的其他協(xié)議。本協(xié)議如有修改會在本網公告中示出,請用戶隨時關注。
2.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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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限責任/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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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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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授權乙方為經銷商。
2: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贏市場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電磁爐、電壓力鍋、光譜爐、電水壺、牙具消毒器等小家電系列產品在銷售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了解甲方新產品開發(fā)、上架時間及常規(guī)機的價位,甲方有義務在最大限度內滿足乙方要求。
2、甲方有權調整統(tǒng)一零售價,甲方調價將以書面形式函告乙方。
3、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提供當月庫存清單,不能隨意定制價格,因調價而產生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4、由于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給消費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網站沒有甲方鏈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相關損失等費用。
6、乙方必須把特價機放在顯眼位置,如被我方查到一次扣5%的返點。
第二條、乙方的付款方式及結算
1、付款方式:支付寶支付。
2、結算方式:對方確認收貨發(fā)表評論后,給予一季一返點。
3、開票方式:對方要求開正規(guī)發(fā)票的話需要給17%的稅費,如不需正規(guī)發(fā)票,提前通知甲方客服。
4、在合同期內遇到材料價格上下浮動,產品價格如有變動,以甲方通知為準,以便產品的調價結算。
5、在合同有效期內,因市場變動,甲方調整供貨價格,則以調整后的.價格為準。
6、甲方需乙方每天進行適量品牌宣傳即保證客服質量。
7、如乙方連續(xù)兩個月未成交銷量,則甲方有權改變與乙方的合作模式。
8、規(guī)模返點:
1)常規(guī)機返15個點,特價機返5個點。
2)新款相關事宜,待產品上架后再定。
第三條、運輸方式及運費承擔
運輸方式:由買家自付。
第四條、退貨的處理
如對方是人為的,甲方概不受理退貨,如實是甲方產品出現問題,無理由退貨。
第五條、售后服務
如是人為的,售后服務收取維修費、運費、零件費,如是產品問題,售后由甲方一力承擔。
第六條、合作原則
1、乙方應維護“某某”品牌形象,并保證不發(fā)生任何的損產品及形象的行為。主要部件甲方保修半年。
2、甲乙雙方同意按“優(yōu)勝劣汰”的原則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如果乙方銷售業(yè)績平淡,達不到甲方的要求,不能實施甲方的產品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市場管理規(guī)定
1、未經甲方同意,凡低于甲方的指導價格發(fā)布低價信息或盲目跟進,甲方將視危害程度,收取返點的5%。
2、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追溯責任不限于以上違約金的收取,停止一切終端支持,停止供貨,取消合作資格等,并有追溯其他無形損失的權利。
第八條、推廣方式
在各大論壇,幫派等對甲方產品進行宣傳,需有一定的效果。
第九條:其它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需甲方的身份證及家庭住址。
2、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商務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住所: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1.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fā)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等規(guī)定。有職業(yè)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甲方必須自覺執(zhí)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guī)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賠償違約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電子商務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北京世界互聯(lián)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xié)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商城淘寶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愿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fā)展。
第一章 總則
1. 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 XXXXXX 品牌、設計、生產、經銷及零售實體。乙方是一家專注于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外包運營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 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互聯(lián)網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并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 合作方式:甲方通過互聯(lián)網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yè)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乙方負責,物流配送、甲方授權乙方在淘寶、拍拍平臺的網絡銷售經營權,甲方授權乙方開立 XXXX 品牌淘寶、拍拍的專賣店。除上述甲方明確授權的網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網站經營甲方的品牌。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zhàn)略合作關系。甲方并按本協(xié)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 雙方約定:淘寶商城專賣店上線時間為: 年 月 日
淘寶旺鋪 :年 月日
5. 雙方約定:拍拍旗艦店上線時間為: 20xx 年 4 月1日
6.合作區(qū)域:中國大陸;
7.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權利及義務
A.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保證在互聯(lián)網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等;
2. 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面向會員的促銷原則,乙方可在該原則下制定促銷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具體促銷計劃。
3. 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并保證穩(wěn)定的庫存。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信息、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檔內容;甲方負責協(xié)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 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guī)范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B.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非甲方提供的網上合作平臺的后臺信息系統(tǒng)、操作規(guī)范等的知識產權;
2. 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信息系統(tǒng)性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guī)范。
3. 乙方不得在線下銷售甲方提供的貨品。
4. 乙方保證妥善保管代銷貨品。在乙方保管期間發(fā)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損失。
5. 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設計、網店建設、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6. 乙方應于每周結束的次日,每月結束的三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數據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和購買習慣分析。
7. 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批準的的市場推廣方式內開展推廣活動;
8. 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jié)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但需得到甲方書面批準。
10. 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 XXXX 品牌,不得再授權其它單位網絡經營 XXXX 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XXXX 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XXXX 品牌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及侵權責任并賠償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11. 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 XXXX 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 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fā)票。
2. 甲方因在合同簽定日支付10000元給乙方作為,網店平臺建設費(圖片拍攝 圖片優(yōu)化 網店整體設計等)
3. 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產品的銷售差額和傭金作為收益。
3.1傭金:甲方同意乙方從實際銷售出去的甲方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報酬。 傭金=實際銷售出去的產品的零售指導價格×5%的傭金比例。
3.2銷售差額:甲方允許乙方在甲方批準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的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銷售,并將該銷售差額作為乙方的收益。銷售差額=產品實際銷售價格—產品零售指導價格。產品實際銷售價格指產品實際銷售給終端客戶的價格;產品零售指導價格是甲方制定并與乙方結算的價格。
4. 配送與結算
4.1關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fā)貨。產品的所有權在銷售給消
費者之前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4.2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fā)現有甲方多發(fā)、錯發(fā)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用戶完成上述售后服務。
4.4淘寶商城網店申請時,乙方按照淘寶商城規(guī)定交納所需費用,保證金 = 10,000元(用于交易糾紛的賠付) 服務費 = 實時劃扣技術服務費 + 技術服務費年費。
4.4.1實時劃扣技術服務費 = 支付寶成交額(不含郵費)×商品對應的技術服務費率;
4.4.2技術服務費年費:6000元/年(商戶需在入駐時一次性交納);
4.5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周期,乙方財務人員應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對帳周期實際發(fā)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甲方在收到乙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zhí)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在每月 15 日至 20日期間向甲方帳戶匯入上月的貨款(扣除當月的傭金)。
5. 乙方向甲方快遞對帳及相關資料等快遞費用及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業(yè)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1. 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聯(lián)網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yè)務推廣;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過語音交互平臺、傳真、電話中心客服人員進行電話外呼銷售;
1.3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郵購目錄、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1.4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互補品牌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戶服務見面會等。
乙方提交相應的推廣提案給甲方,在獲得甲方的書面批準及相應的支持下進行以上各種推廣方式。甲方可視乙方的銷售業(yè)績,給予乙方相應的市場推廣費用及促銷支持,具體由甲方制定。
2. 甲乙雙方應當建立項目執(zhí)行小組,該小組包括:
2.1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合作期間的項目協(xié)調與溝通;
2.2編輯:乙方負責制定官方網上商城推廣計劃、廣告頁面、以及投放,甲方負責相關產品文案及推廣時所用禮品等。
2.3技術:乙方技術人員負責向甲方提供甲方進行業(yè)務運營分析所必要的運營數據。甲乙雙方技術人員對此數據進行定期維護。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官方網上商城技術規(guī)范負責運營,甲方負責監(jiān)督。
2.4倉存:甲方負責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銷售商品的詳單,并根據補貨清單安排配貨。
2.5財務:乙方財務人員負責定期對官方網上商城所售商品對賬、結算,確認乙方傭金金額。
2.6客服: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官方網上商城的客戶服務規(guī)范。乙方負責執(zhí)行,甲方負責監(jiān)督。
3. 客戶退換貨服務
3.1甲方應負責為用戶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應對官方網上商城用戶提供退換貨服務,
第五章 商業(yè)保密條款
1. 商業(yè)秘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制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yè)秘密。
2. 保密:雙方對在本協(xié)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yè)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yè)秘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guī)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果損失難以計算,則按 1 萬元計算。
3. 本協(xié)議終止后至少3年內,雙方仍然負有本條款項下規(guī)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造成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業(yè)務無法經營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經通知糾正后15日內仍未糾正的,視作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如雙方同意繼續(xù)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乙方技術設備原因給消費者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 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
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或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xié)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xié)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xié)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協(xié)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xié)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xié)議。
5. 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承擔逾期付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超過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但因為對方過錯所致支付延遲,則支付方不承擔此違約責任。
第七章 爭議解決方式
1. 一切由執(zhí)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章 協(xié)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 本協(xié)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協(xié)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則本協(xié)議自動延期一年,延期期數沒有限制,直到雙方提出異議為止。
2.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不再續(xù)簽新的合同的,則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的7日內清除完畢網站上的所有 XXXX 品牌標志和廣告宣傳,并將甲方產品和其它屬于甲方的財產完好地歸還甲方。
3. 對本協(xié)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協(xié)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為憑。
5.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xié)商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對協(xié)議及附件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需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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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合同 篇5
摘要:隨著現代網絡技術的日臻成熟,世界已經步入了以IT產業(yè)為支柱的新經濟時代,電子商務的浪潮已經席卷了全球。然而“網絡泡沫”的出現,使得世界范圍內電子商務大面積遭遇寒冬。但是,伴隨著各國相繼頒布法律以及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的出臺,對電子商務的規(guī)范日益完善,電子商務的發(fā)展開始回暖,甚至電子商務合同有取代傳統(tǒng)紙質合同的趨勢。從簡單的EDI信息傳輸到構建數字化交易平臺,從初始的E-mail身份認證到數字化簽名,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快速發(fā)展,不斷的促進了電子商務教育流程和交易形式的變化和發(fā)展,進而有力的推動了信息時代經濟的發(fā)展。國際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貿易方式的發(fā)展方向,發(fā)展前景十分廣闊,為此,各國理應加緊此類法律問題的研究,推動解決電子商務特殊法律障礙的法律規(guī)范的出臺。
關鍵詞:電子商務合同 國際合同 法律適用
近年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猛發(fā)展,以國際互聯(lián)網為媒介的電子商務活動迅速興起。電子商務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yè)貿易活動中,在因特網開放的網絡環(huán)境下,基于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yè)運營模式。電子商務是利用微電腦技術和網絡通訊技術進行的商務活動。根據聯(lián)合國貿法會會議發(fā)表的報告書,20xx年電子商務占世界貿易總額的比例多達四分之一,并且其發(fā)展的趨勢日漸迅猛,就中國而言,今年僅“雙十一”一天,淘寶網的交易額就達到191億元人民幣。隨著電子商務領域的不斷擴展,一種新的和同類型——電子商務合同應運而生。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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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合同,又稱電子合同,根據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xié)議。
。ǘ╇娮由虅蘸贤奶卣
1、電子商務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電子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是雙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當事人
之間以電子的方式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這種合同是合同的電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據《電子商務示范法》中有關規(guī)定,電子合同是以財產性為目的協(xié)議,該示范法列舉了大量商業(yè)性質的關系。
2、交易主體的虛擬化和廣泛化
電子合同訂立的整個過程所采用的是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EDI等方式進行電子合同的談判、簽訂及履行等。這種合同方式大大的節(jié)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讓交易的相對人在交易前知道對方的資信狀況,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權益必將成為一種無形的財產。
3、技術化、標準化
電子合同是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的,他有別與傳統(tǒng)的合同訂立方式,電子合同的整個交易過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予以規(guī)范,如: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這些具體的標準是電子合同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相關的技術與標準電子合同是無法實現和存在的。
4、合同訂立的電子化
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的訂立需要有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過程,電子合同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要件。傳統(tǒng)的合同的要約和承諾采用的方式不同于電子合同,電子合同中的要約和承諾均可以用電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輸入相關的信息符合預先設定的程序,計算機就可以自動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
5、電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
意思表示的電子化,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通過相關的電子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愿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表現方式是通過電子化形式實現的。《電子商務示范法》中將電子化的意思表示稱之為“數據電文”。
二、國際合同法律適用的一般概述
。ㄒ唬﹪H合同的概念
所謂國際合同就是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法律利益的合同。這一方面說明了某個合同是否具有國際因素主要取決于是否同時有兩個國家存在法律利益,而不僅僅局限于主體、客體及法律事實三個方面,因而擴大了國際合同的.情況;另一方面又說明由于兩個國家或更多的國家存在法律利益,因而具有法律沖突。
。ǘ﹪H合同法律沖突的解決
1、分割論和單一論
分割論既是指將合同分割為幾個不同的方面,分別適用不同地方的法律。單一論就是指將合同看作一個整體,統(tǒng)一適用一個地方的法律。
2、主觀論與客觀論
前者是指合同的準據法應當由當事人自主選擇;后者則是指應當根據合同與某個場所(或地域)之間的客觀聯(lián)系來確定準據法。
(三)原則
1、意思自治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是國際私法確定合同準據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即當事人通過協(xié)商自行選擇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
2、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
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又稱“最真實聯(lián)系原則”、“最強聯(lián)系原則”,是指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分析與合同或當事人有關的各種因素,推斷出與案件有最密切聯(lián)系的地方的法律予以適用的一項原則。
三、Internet背景下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傳統(tǒng)法律適用的挑戰(zhàn)
。ㄒ唬﹪H電子商務合同對客觀連接點的挑戰(zhàn)
國際私法中的客觀連接點有合同締結地、合同履行地、交易所在地,當事人的國籍、住所地、慣常居住地、營業(yè)地。電子商務合同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將網絡作為一種信息傳遞的工具來完成合同的訂立,即通過發(fā)送電子郵件來傳遞信息,但不是在網上履行的合同,即非網上履行合同。在這類合同中,合同締結地不容易確定。傳統(tǒng)法律上的締結地有: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地點;受要約方的住所地或營業(yè)所所在地;與訂約有最密切聯(lián)系的地點。但在網絡環(huán)境下,傳統(tǒng)的理解就可能出現問題。例如,A公司是僅提供信息服務的網絡公司,注冊于甲地,其信息服務系統(tǒng)位于乙地,但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如果按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將無法確定其住所地,同時,又因為A公司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營業(yè)所所在地也無法確定,因為從傳統(tǒng)的角度來看,信息系統(tǒng)的支持設備或技術的所在地,不能看作營業(yè)地。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締結地的確定面臨很大困難。第二類是其訂立和履行可以全部通過網絡完成的合同,即網上履行合同,如技術轉讓合同。在這類合同中,除了合同締結地很難確定以外,合同履行地也很難確定。根據傳統(tǒng)國際私法,在特定場所按照特定程序締結的合同如證券交易、拍賣等無疑應適用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網上拍賣是“懸浮”在虛擬空間的,并不與任何地域相聯(lián)系,適用拍賣場所所在地法實際上無法可依。網絡使得人們通常在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對方所處的地理位置的情況下相互傳遞信息和進行交往。 另外,網絡是一種面向任何人的獨立自主的開放系統(tǒng),用戶可以在任何地方的計算機上訂立和履行合同,國家、住所與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當事人之間的聯(lián)系是非常弱的,國籍、住所這些傳統(tǒng)連接點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義不大。
。ǘ﹪H電子商務合同對主觀連接點的挑戰(zhàn)
1、當事人合意
即為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該原則被廣泛的適用于涉外合同領域。由于客觀性連結點缺陷的存在,人們把視角轉向主觀性連結點,由于當事人雙方合意選擇應適用的法律。通過當事人的選擇,能夠解決網絡服務商與用戶,用戶與用戶以及網絡服務商之間發(fā)生的許多法律問題,所以該連結點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是,隨著電子合同的發(fā)展,出現了一種點擊包裝合同。在網上消費交易中,供貨商不是就每一筆交易都分別訂立合同,而往往提前制定好格式合同,并利用自己有利的經濟地位制定一些損人利己的免責條款和法律選擇條款。而消費者進行交易時,只能點擊“接受”或“拒絕”鍵,要么全部接受成立合同,要么全部不接受。這樣,大大限制了合同當事人的選擇權,當事人合意的連結點收到了限制。
2、最密切聯(lián)系連結點
由于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的彈性特征,能夠適應復雜多變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因而被各國理發(fā)和司法實踐所廣泛采用。在合同準據法中,應適用承擔特征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的住所地法后慣常居所地法;如果該當事人有營業(yè)所則適用營業(yè)所所在地法。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在電子合同環(huán)境中遭遇困境,主要原因還是網絡的虛擬性使得特征性履行因素難以確定。
四、國際私法的應對
。ㄒ唬┻B接點的嬗變
由于網絡空間的虛擬性,許多客觀的連接因素難以有效的運用到網絡空間中。主觀連接因素,特別是當事人意思自治日益顯示出其重要性,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法律選擇條款可以解決用戶與ISP、用戶與用戶之間以及ISP之間的法律爭議,使大多數法律沖突得以解決。在新的連接點尚未得到各國立法認可之前,允許當事人協(xié)議選擇解決電子商務爭議應適用的法律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同時,還應針對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殊性,減少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當然,電子商務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各國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經營者通過網上格式合同或附合合同免除或限制自己責任采取規(guī)范限制的態(tài)度,如德國的《一般合同條款法》和英國的《不公平合同條款法》,對涉及產品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合同適用“直接適用的法”,否定法律選擇條款的效力。
在當事人沒有協(xié)議選擇應適用的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按照現行國際私法沖突規(guī)范尋找電子商務合同法律適用的連接點時,很多連接點的判定從技術上非常困難。但是,以虛擬的網絡空間為依托的電子商務合同糾紛最終是在物理空間中的法院解決。法官處理此類案件時,不可能完全拋棄傳統(tǒng)法律意識的影響,傳統(tǒng)的連接點仍會發(fā)生作用。但對傳統(tǒng)連接點的含義應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性做擴大解釋。除了在現有的連接點的基礎上進行調整以適應電子商務合同的需要以外,可以考慮構筑新的連接點。網絡空間派生的新的因素,如網址,為構筑新的連接點提供了客觀基礎,而且,新的連接點的形成與發(fā)展與客觀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發(fā)展密切相關,比如意思自治原則就是商品經濟發(fā)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電子商務環(huán)境下,新的連接點的形成雖然尚待時日,卻是必然趨勢。根據學者們的設想和構思,網絡服務提供者ISP不僅僅在技術上處于一個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法律上也應被賦予新的權利、處于新的地位。用戶在選擇ISP的時候,可以由ISP明示應當遵守的規(guī)則。用戶將制定和選擇規(guī)則的權力交給ISP,選擇了某一個ISP,也就意味著接受了ISP所在國的法律或該ISP選擇的法律,用戶在選擇ISP時就能預見糾紛發(fā)生時應適用的法律。將ISP所在地作為連接點,既有靈活性,又具有可預見性,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擇。
(二)電子商務合同的法律適用原則
1、意思自治原則
在電子商務合同領域中,意思自治原則仍然是首要的適用原則。在確立電子商務合同準據法的理論和立法實踐中很多國家將意思自治原則作為當然的適用原則。采用意思自治原則,有利于當事人預知行為的后果,維護合同的確定性和穩(wěn)定性,這對于存在于虛擬空間的電子商務合同尤為重要。另外,在各國電子商務立法尚待完善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選擇法律,有利于維護交易安全和當事人爭議的盡快解決。
但是,意思自治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具體適用與傳統(tǒng)合同有所不同。在選擇法律的方式方面,由于網絡證據的復雜性,只可能承認明示選擇。在選擇法律的范圍方面,現在的趨勢是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點盡量擴大當事人的選法范圍,使當事人就能夠選用對電子商務關系作有規(guī)定的國家的法律作為合同的準據法,從而避免因選擇或適用法律不當而導致電子合同的無效。當然,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思自治原則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有學者認為,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限制主要應局限在以下四個方面:①制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許多國家對格式合同制訂有禁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如果當事人選擇外國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院國法律所施加的保護措施,那么法院國就有權拒絕承認當事人合意選法的效力。②禁止濫用個人數據的規(guī)則。③反托拉斯或反不正當競爭法。盡管許多國家正在積極推廣電子商務的應用,但如果一方當事人獨占數據電文標準的使用,那么此種行為通常被認為屬于托拉斯行為或不正當競爭行為,應受法律的制裁。④法院國有關公共秩序的法律。如果電子商務的應用或交換協(xié)議的內容如果違背公共秩序,法院國可以拒絕承認當事人達成的協(xié)議或拒絕適用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
2、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
前面已經提到,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適用受到了挑戰(zhàn)。但是經過長期的發(fā)展,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在合同領域的適用已經比較完善,其所具有的靈活性使其在電子商務合同中仍有用武之地。這在立法中也有所反映。如UCITA的第109條就規(guī)定了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訂立于羅馬的《關于合同義務法律適用的公約》規(guī)定,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時,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關系的國家的法律。對于電子商務,歐盟不主張建立任何新的沖突法規(guī)則,上述規(guī)定也適用于電子商務合同?梢,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在確定最密切聯(lián)系地時,對于網上履行合同,不能套用特征性履行方法,因為在這種合同中,幾乎不能確定特征履行地。而只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各種連接因素來確定準據法。
電子商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擁有國家正式授予的音像、軟件、電子出版物、圖書雜志的出版和發(fā)行權,擁有進行網絡電子商務的合法權利。甲方長期從事音像、軟件的制作出版和發(fā)行,具有廣泛的市場基礎,同時甲方一直致力于計算機軟件和網絡應用軟件的開發(fā),在電子商務的應用軟件及企業(yè)內部外部的計算機管理方面具有長期的開發(fā)經驗和應用背景。
2.乙方作為具有出版物合法經營權利的單位在國內及市場上有著廣泛的知名度,乙方對于電子商務的發(fā)展也有著深刻的認識,愿意積極地參與并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經營活動。乙方也希望通過與甲方的合作加快應用電子商務的進度,以最快的速度極大的占領市場,提高經濟效益。
3.甲乙雙方本著發(fā)揮各自在節(jié)目制作、出版、發(fā)行和零售領域的優(yōu)勢,互利互惠,共同促進電子商務在中國應用的目的進行合作。 故此,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在存在的以上合作基礎的前提和合作總原則的指導下,達成電子商務合作協(xié)議,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guī)定,以下名詞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產品:由國內正式出版、發(fā)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模擬及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連續(xù)播放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音像制品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vcd、dvd、錄音帶、錄像帶等。
2.軟件產品:用于計算機和其他具有強大計算功能的設備使用的可以用于進行再次開發(fā)創(chuàng)作,或可以作為再次開發(fā)創(chuàng)作其他產品的基礎工具的產品。
3.電子出版物:由國內正式出版、發(fā)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直接進口的以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于非線性交互式使用的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電子出版物加以管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銷售:指根據國家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經版權所有人或版權的合法受讓者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該版權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方式包括代銷、經銷現結等。
5.知識產權:
。1)定義:依據中國的法律規(guī)定權利人所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yè)信譽和商業(yè)秘密的權利;
。2)擔保與賠償:合作一方由于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對另外一方的損害,責任方同意為對方的損失進行賠償,主要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向第三者支付的賠償費及其他費用。雙方合作期間的有關知識產權的應負法律義務并不隨雙方合作的終止而終止。
6.合作雙方:指簽訂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7.售后服務: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而為涉及到雙方合作產品時為用戶及對方提供的退貨、換貨及價格保護等。具體內容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說明。
8.終止合同:指暫停執(zhí)行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
第二條 授權代理銷售的`產品
1.甲方自行開發(fā)、制作、出版的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
2.甲方從其他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處或合法的出版經營單位得到并允許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銷售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3.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具體產品名稱和有關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或雙方就具體產品另行簽定的協(xié)議。
第三條 合作內容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負責將乙方單位的有關信息按照__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發(fā)布平臺的要求為乙方建立單位介紹頁面,以便幫助乙方銷售產品。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經過授權的用戶名及系統(tǒng)使用密碼,以便乙方能夠方便地實現通過網絡進行產品的瀏覽和定貨,與甲方供貨部門進行聯(lián)絡和完成產品的提供、帳務的核對及結算。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具有企業(yè)內部進行計算機辦公管理和企業(yè)進銷存統(tǒng)計分析的軟件系統(tǒng)一套,幫助乙方解決通過網絡進行電子商務時出現的有關問題。
4.甲方將不定期地組織甲方的電子商務合作伙伴進行業(yè)務和商務的交流,向乙方經常性地提供通過甲方調查得到的市場分析和建議。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對于計劃銷售的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2.乙方同意以雙方同意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貨款的結算。
3.乙方同意協(xié)助甲方維護市場的銷售價格和進行盜版產品的打擊。
4.乙方同意在甲方進行產品的價格調整和需需要退貨時,配合甲方的工作,按時積極地完成數量的清點和貨物的退換,如果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不能退貨和價格難以保護由乙方承擔責任。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四條 協(xié)議的延長
如果合作雙方在協(xié)議的執(zhí)行過程中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則在合同到期時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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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內 容 結 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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