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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系統(tǒng)辦公室工作考核辦法
為加強和改進檢察系統(tǒng)辦公室(含承擔相應工作的科室,下同)工作,建立科學、規(guī)范、高效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辦公室工作效能和服務質量,制定本辦法。一、考核對象及事項
本辦法適用于對各縣(市)檢察院辦公室的信息、提(議)案、督查、統(tǒng)計、檔案、公文辦理和政務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原則
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效、便于操作、激勵創(chuàng)新原則。突出重點,簡便易行。
三、考核方式
實行月評、半年考核與年終總評相結合的辦法。全面、綜合考核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辦法。考核工作由分院辦公室實施。除信息工作外,其它工作采取倒扣分考核辦法。
四、考核標準
(一)日常政務、上傳下達工作
日常上傳下達、通信聯絡暢通,文電處理及時、準確。上傳下達發(fā)生錯漏、失誤扣1分/次。不及時反饋交辦事項辦理結果扣1分,不按要求上報材料扣2分。政務接待不使用文明用語每次扣1分。
(二)信息工作
及時、客觀、真實地上報各類信息,實行累計加分制。按照《**檢察分院信息工作考核辦法》執(zhí)行。重要信息遲報、漏報、瞞報的每次扣1分。
(三)提、議案工作
未按時辦結的每件扣2分,未辦理的每件扣5分。答復質量不高,受到批評的扣1分。
(四)督查督辦工作
未按時辦結的每件扣2分,無正當理由未辦理的每件扣5分。未按程序辦理的每件扣5分。反饋辦理報告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2分,退回重辦的每件扣5分。
(五)公文辦理
公文形式規(guī)范、內容準確、程序規(guī)范、承辦及時。出現形式不規(guī)范等差錯一件次扣1分,不按時上報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的扣2分。
(六)檔案工作
建立文件收發(fā)、登記、保管制度。設立文件檔案專柜,確定專人負責管理。文件按時間、類別整理,裝訂成冊,并保留完整,便于查閱。未及時整理扣2分,不規(guī)范扣1分,出現重要檔案丟失等問題扣5分。
(七)統(tǒng)計工作
按照分院2005年印發(fā)《檢察統(tǒng)計工作考核評比辦法》執(zhí)行。
(八)保密工作
落實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加強文件保密管理工作,按時、完整清退密級文件。出現保密事故一票否決。
單項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立功、授予榮譽稱號表彰,工作經驗被上級機關推廣的,予以加分。受縣級表彰的,加2分,地區(qū)級表彰的,加5分,自治區(qū)級表彰的,加10分,國家級表彰的,加15分。
本辦法**檢察分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檢察分院辦公室
二○○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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